宿州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4年、點擊可下載具體收費依據)
序號 |
收費項目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 注 |
教育系統 |
|||||
一 |
幼兒園保育教育費 |
|
省級一類示范幼兒園:1850元/生·學期;市級一類示范幼兒園:1250元/生·學期;市級二類示范幼兒園:900元/生·學期;市級三類示范幼兒園:750元/生·學期;一般幼兒園:600元/生·學期。 |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費〔2007〕232號、皖價費〔2008〕203號、皖價費〔2013〕69號、皖價費〔2016〕92號、皖價費〔2018〕54號;宿發改收費〔2017〕139號、宿發改價費〔2020〕130號 |
幼兒園為幼兒供應伙食的,按月收取伙食費,并按實際核算成本每月結算,多退少補。結算情況必須張榜公布。 |
二 |
義務教育收費 |
|
|
市、縣發改部門審批,每學期開學前公布。 |
|
(一) |
課本費 |
元/生·學期 |
|
||
(二) |
作業本費 |
|
|
||
1 |
小學 |
元/生·學期 |
10 |
||
2 |
初中 |
元/生·學期 |
20 |
||
(三) |
城鎮學校住宿費 |
元/生·學期 |
|
市、縣發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
|
三 |
高中教育收費 |
|
|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電〔2002〕26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費〔2018〕54號;宿發改收費〔2017〕139號 |
|
(一) |
學費 |
|
|
||
1 |
一般普通高中 |
元/生·學期 |
300 |
||
2 |
市示范高中 |
元/生·學期 |
650 |
||
3 |
省示范高中 |
元/生·學期 |
850 |
||
(二) |
課本費 |
元/生·學期 |
|
市、縣發改部門核定,每學期開學前公布。 |
|
(三) |
作業本費 |
元/生·學期 |
20 |
|
|
(四) |
住宿費 |
元/生·學期 |
|
高中住宿達到公寓化標準的,按照所屬發改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準執行。 |
|
四 |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加試費 |
元/人 |
10 |
|
|
五 |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費 |
元/生·科 |
10.45 |
補測費每生每科10.50元 |
|
六 |
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報名考試費 |
|
|
初中專報名考試費按此標準收費 |
|
(一) |
報名費 |
元/生 |
10 |
||
(二) |
考務費 |
元/生·科 |
6 |
||
七 |
普通中專(含中師)學費 |
|
|
|
|
(一) |
文科類 |
元/生·學期 |
1200 |
||
(二) |
理科類 |
元/生·學期 |
1500 |
||
(三) |
藝術類 |
|
|
|
|
1 |
管理、理論、電視節目制作等專業 |
元/生·學年 |
3500 |
||
2 |
表演、群藝、戲音、舞蹈、美術、音樂等專業 |
元/生·學年 |
5000 |
||
八 |
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考試費 |
|
|
|
|
(一) |
外語水平 |
元/人 |
100 |
||
(二) |
學科綜合 |
元/人 |
100 |
||
九 |
普通話水平測試費 |
|
|
貧困學生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免收測試費 |
|
(一) |
在校學生 |
元/人 |
25 |
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本費已取消 |
|
(二) |
非在校學生 |
元/人 |
50 |
|
|
十 |
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報名費 |
元/人·模塊 |
70 |
包括報名、考試、上機考試、證書費用等 |
|
十一 |
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報名考試費 |
元/生·次 |
120 |
含口語考試 |
|
十二 |
全國少兒計算機考試報名考試費 |
元/生·模塊 |
70 |
含上機考試 |
|
十三 |
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和金融管理報名考試費 |
元/生·科 |
100 |
|
|
十四 |
全國計算機等級報名考試費 |
元/生·次 |
80 |
含上機考試 |
|
十五 |
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費 |
|
|
不得上浮 |
|
(一) |
文科 |
元/生·學年 |
3500 |
||
(二) |
理科 |
元/生·學年 |
3900 |
||
(三) |
藝術類 |
元/生·學年 |
6500 |
||
(四) |
高職空中乘務專業 |
元/生·學年 |
7000 |
|
|
十六 |
電大注冊視聽生考試費 |
元/生·門·次 |
20 |
|
|
十七 |
廣播電視大學學費 |
|
|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311號;皖價費〔2002〕339號;皖價費函〔2012〕100號;省財政廳物價局財綜〔2015〕34號 |
按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同類標準執行 |
(一) |
電大普通班 |
|
|
||
(二) |
注冊視聽生 |
|
|
按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同類標準執行 |
|
(三) |
開放教育??粕?/font> |
|
|
文科58元/學分,總學分為76學分;理科護理學48元/學分,總學分為114學分;理科其他專業65元/學分,總學分為76學分。 |
|
(四) |
開放教育本科生 |
|
|
文科74元/學分,理科83元/學分,總學分均為71學分。 |
|
(五) |
成人大專班 |
|
|
按同科類半脫產收費標準執行 |
|
十八 |
高校招生、對口招生、專升本報名考試費 |
元/生 |
120 |
|
|
十九 |
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費 |
|
|
|
|
(一) |
異地遠程網 |
元/生 |
25 |
||
(二) |
局域網 |
元/生 |
15 |
||
二十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收費 |
|
|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2〕186號、皖價費〔2006〕240號;皖價費函〔2012〕117號 |
|
(一) |
報名考試費 |
元/生·科 |
30 |
||
(二) |
委托開考的專業報名考試費 |
元/生·科 |
30 |
||
(三) |
畢業生審定費 |
元/人 |
20 |
||
二十一 |
民辦高校學費 |
元/生·學年 |
|
|
|
|
??疲浩胀▽I |
|
7000 |
|
|
|
藝術類專業 |
|
9000 |
||
|
本科:普通專業 |
|
11000 |
||
|
藝術類專業 |
|
14000 |
||
二十二 |
普通高校學費 |
|
|
省屬重點大學及部分培養成本比較高的專業學費標準可上浮10%(具體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行費〔2000〕259號文附件一規定的專業目錄執行),但二者不得同時上浮。 |
|
|
|||||
皖價費〔2001〕287號; |
|||||
皖價費〔2004〕247號; |
|||||
(一) |
本科 |
|
|
皖價費〔2005〕201號; |
|
1 |
文科 |
元/生·學年 |
3500 |
皖價費〔2006〕63號; |
|
2 |
理科 |
元/生·學年 |
3900 |
||
(二) |
???/font> |
|
|
|
|
1 |
文科 |
元/生·學年 |
3200 |
|
|
2 |
理科 |
元/生·學年 |
3500 |
|
|
(三) |
普通高校藝術類學費 |
|
|
|
|
1 |
理論、教育等專業 |
元/生·學年 |
5000 |
||
2 |
表演、導演、攝影、指揮、美術等專業 |
元/生·學年 |
7000 |
||
二十三 |
普通高校住宿費 |
|
|
|
1、適應建設節約型校園的需要,學??砂磳嬍野惭b水表、電表,科學計量,按每生每月3噸水、4度電核定水電限額,超過限額部分由學校按供水和供電部門規定的價格,另行代收取。2、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住宿費比照普通高校本??粕召M。 |
(一) |
不超過2人間,含2人 |
元/生·學年 |
1200 |
||
(二) |
不超過4人間,含4人 |
元/生·學年 |
1000 |
||
(三) |
6人間以下,含6人 |
元/生·學年 |
800 |
||
(四) |
6人間以上 |
元/生·學年 |
600 |
||
(五) |
普通宿舍 |
元/生·學年 |
400 |
||
二十四 |
高校藝術、體育全省統一專業加試報名考試費 |
|
|
|
|
(一) |
報名費 |
元/生 |
40 |
||
(二) |
專業加試費 |
元/生·科 |
30 |
||
二十五 |
成人教育學費 |
|
|
|
|
(一) |
成人中專學費 |
|
|
|
|
1 |
函授 |
|
|
|
|
-1 |
文科類 |
元/生·學期 |
450 |
|
|
-2 |
理科類 |
元/生·學期 |
550 |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
|
-3 |
藝術類 |
元/生·學期 |
700 |
|
|
2 |
脫產 |
|
|
|
|
-1 |
文科類 |
元/生·學期 |
900 |
|
|
-2 |
理科類 |
元/生·學期 |
1100 |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
|
-3 |
藝術類 |
元/生·學期 |
1400 |
|
|
3 |
半脫產(業余) |
|
|
|
|
-1 |
文科類 |
元/生·學期 |
700 |
|
|
-2 |
理科類 |
元/生·學期 |
800 |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
|
-3 |
藝術類 |
元/生·學期 |
1000 |
|
|
(二) |
成人高等教育學費 |
|
|
|
|
1 |
函授 |
|
|
|
|
-1 |
文科類 |
元/生·學年 |
1000 |
|
|
-2 |
理科類 |
元/生·學年 |
1200 |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
|
-3 |
藝術類 |
元/生·學年 |
1500 |
|
|
2 |
夜大(半脫產、業余) |
|
|
|
|
-1 |
文科類 |
元/生·學年 |
1200 |
|
|
-2 |
理科類 |
元/生·學年 |
1500 |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
|
-3 |
藝術類 |
元/生·學年 |
2000 |
|
|
3 |
脫產 |
|
|
|
|
-1 |
文科類 |
元/生·學年 |
2200 |
|
|
-2 |
理科類 |
元/生·學年 |
2500 |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
|
-3 |
藝術類 |
元/生·學年 |
3500 |
|
|
二十六 |
成人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 |
元/人 |
|
|
|
二十七 |
大學英語報名考試費 |
|
|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2〕124號,皖價費函〔2007〕99號,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5〕1245號 |
|
(一) |
四級 |
元/人 |
28 |
||
(二) |
六級 |
元/人 |
30 |
||
(三) |
四、六級口語考試費 |
元/人 |
50 |
||
二十八 |
在職人員攻讀專業學位考試費 |
元/人·科 |
80 |
其中30元上交國家,50元由省留作支出。 |
|
二十九 |
研究生招生報名考試費 |
|
|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1〕359號;〔2004〕350號,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5〕86號 |
|
三十 |
獨立學院學費 |
元/生·學年 |
|
|
|
|
普通專業 |
|
11000 |
|
|
|
藝術類專業 |
|
14000 |
||
三十一 |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 |
|
|
|
|
(一) |
本科 |
元/生·學年 |
10000 |
||
(二) |
???/font> |
元/生·學年 |
9000 |
||
三十二 |
中考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
元/生 |
8 |
|
|
三十三 |
全國高校計算機水平考試 |
|
|
|
|
(一) |
計算機水平考試費 |
元/生 |
35 |
收費對象:高校非計算機專業的在校學生,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要求。 |
|
(二)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費 |
|
|
收費對象:高等職業學院、高等??茖W校、成人高校的在校學生,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要求。 |
|
1 |
筆試 |
元/生 |
30 |
|
|
2 |
口試 |
元/生 |
35 |
|
|
(三) |
高等學校成人學士學位 |
元/生 |
50 |
|
收費對象:申請承認學士學位的高校在校學生,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要求。 |
外語統一考試費 |
|
||||
(四) |
高等職業學院注冊制學生課程結業考試費 |
元/生·科 |
10 |
|
收費對象:招收注冊制學生的各高等職業學院,考試機構和各高等職業學院不得向學生收取。 |
三十四 |
高校有關教育收費 |
|
|
1、預科生執行同層次標準; |
|
2、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費執行本科生標準; |
|||||
3、雙專業、雙學位、輔修專業學位學生學費,執行同類專業收費標準。 |
|||||
(一) |
專業學位研究生 |
元/生·學年 |
8000 |
|
|
(二) |
MBA |
|
|
|
|
1 |
A類 |
元/生·學年 |
12000 |
||
2 |
B類 |
元/生·學年 |
11000 |
||
(三) |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
元/生·年 |
6000 |
|
|
(四) |
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
元/生·年 |
8000 |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5〕269號 |
|
(五) |
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歷人員 |
元/生·次 |
6000 |
|
|
(六) |
申請博士學位的同等學歷人員 |
元/生·次 |
6000 |
|
|
(七) |
示范性軟件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 |
元/生·年 |
8000 |
|
|
(八) |
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
元/生·年 |
5000 |
|
|
(九) |
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博士研究生 |
元/生·年 |
8000 |
|
|
(十) |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
元/生·年 |
3500-5000 |
|
按專業由學校自定 |
(十一) |
自費來華留學生文科 |
|
|
|
理科和工科類專業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10%-30%,醫學、藝術、體育類專業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50%-100% |
1 |
本科 |
元/生·學年 |
14000-26000 |
|
|
2 |
碩士 |
元/生·學年 |
18000-30000 |
|
|
3 |
博士 |
元/生·學年 |
22000-34000 |
|
|
(十二) |
應用型自考大專班學生學費 |
元/生·學年 |
2000 |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5〕269號 |
|
(十三) |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
|
|
|
|
1 |
實踐環節考核 |
元/科 |
150 |
|
|
2 |
本科畢業設計 |
|
|
|
|
-1 |
文科 |
元/生 |
200 |
|
|
-2 |
理科 |
元/生 |
400 |
|
|
3 |
第二學歷助學 |
元/生·年 |
1400 |
|
|
(十四) |
成人教育同等學歷申請學士學位 |
|
|
|
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
1 |
學位英語 |
元/生 |
50 |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5〕269號 |
|
2 |
專業科考試費 |
元/生 |
50 |
|
|
3 |
學位申請評審費 |
元/生 |
200 |
|
|
(十五) |
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
元/人 |
250 |
|
|
(十六) |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
|
|
|
|
1 |
報名費 |
元/生 |
20 |
|
|
2 |
加試費 |
元/生·科 |
20 |
|
|
(十七) |
專業碩士、專業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
|
|
|
|
1 |
報名費 |
元/生 |
20 |
|
|
2 |
加試費 |
元/生·科 |
20 |
|
|
(十八) |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入學考試費 |
|
|
|
同等學歷人員申請博士學位水平考試費執行此標準 |
1 |
報名費 |
元/生 |
20 |
|
|
2 |
加試費 |
元/生·科 |
20 |
|
|
(十九) |
網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費 |
元/生 |
100 |
|
|
(二十) |
來華留學生入學報名考試費 |
元/生 |
400-800 |
|
自費來華留學 |
市國動辦 |
|||||
三十五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詳見文件 |
6級(含)以上每平方米1700元 |
中發〔2001〕9號(涉密),計價格〔2000〕474號,財稅〔2014〕77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財稅〔2020〕58號,皖發改價費函〔2021〕167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1號,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2020年第8號 |
|
市法院 |
|||||
三十六 |
訴訟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市醫保局 |
|||||
三十七 |
藥品注冊費 (1)新藥注冊費 (2)仿制藥注冊費 (3)補充申請注冊費 (4)再注冊費 (5)加急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
小微企業申請創新藥注冊的,免收新藥注冊費。 |
三十八 |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 (1)首次注冊費 (2)變更注冊費 (3)延續注冊費 (4)臨床試驗申請費 (5)加急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
小微企業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的,免收首次注冊費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三十九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發改價格[2015]1299號;財綜[2011]16號;財綜[2001]10號;皖辦明電[2020]13號;皖發改價費函〔2021〕246號;宿價費[2014]74號;皖發改價費函〔2022〕127號 |
|
市水利局 |
|||||
四十 |
水資源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財稅[2016]2號;發改價格[2014]1959號;發改價格[2013]29號;財綜[2011]19號;發改價格[2009]1779號;財綜[2008]79號;財綜[2003]89號;[1992]價費字181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皖價商〔2014〕1號;皖價商〔2015〕66號 |
|
四十一 |
水土保持補償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水土保持法》;財綜[2014]8號;發改價格[2014]886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財稅[2020]58號,皖發改價費函〔2022〕127號 |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四十二 |
土地復墾費 |
元/平方米 |
按照被破壞土地每平方米6元 |
《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
|
四十三 |
土地閑置費 |
元/平方米 |
每平方米5元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發[2008]3號;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
|
四十四 |
耕地開墾費 |
元/平方米 |
詳見文件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
|
四十五 |
不動產登記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物權法》;財稅[2014]77號;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
|
市城管局 |
|||||
四十六 |
城市道路占用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四十七 |
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四十八 |
城鎮污水處理費 |
元/噸 |
居民生活用水0.95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1.40元/噸,特種行業用水1.60元/噸 |
《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于污水處理條例》;財稅[2014]151號;發改價格[2015]119號;宿價費〔2016〕68號 |
|
四十九 |
城鎮垃圾處理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市衛健委 |
|||||
五十 |
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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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
預防接種服務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財稅[2016]14號,國辦發[2002]57號,財綜[2002]72號,財綜[2008]47號,發改價格[2016]488號 |
|
五十二 |
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標準(首次鑒定) |
元/人 |
鑒定專家7人以下,每宗收費1600元,7人以上(含7人),每宗收費2100元。 |
|
|
五十三 |
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標準(再鑒定) |
元/人 |
鑒定專家7人以下,每宗收費2100元,7人以上(含7人),每宗收費3200元。 |
|
|
五十四 |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五十五 |
實踐技能考試費 |
元/人 |
200/250 |
臨床、公共衛生、中醫類200元/人;口腔類250元/人,都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
|
五十六 |
助理醫師綜合筆試(含2個單元) |
元/單元 |
紙筆:40 機考:45 |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
|
五十七 |
醫師綜合筆試 (含4個單元) |
元/單元 |
紙筆:40 機考:45 |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
|
五十八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初級) |
元/人/科 |
紙筆:40 機考:45 |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
|
五十九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中級) |
元/人/科 |
紙筆:40 機考:45 |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
|
六十 |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費 |
元/人/科 |
紙筆:40 機考:45 |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
|
六十一 |
醫療事故鑒定費(參加鑒定專家在鑒定專家在7人以下) |
元/宗 |
1600元/宗 |
含鑒定工作中所必須的各項費用開支(包括專家交通費、補助、資料印刷、郵寄、日常辦公開支等)。 |
|
六十二 |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參加鑒定專家在7人以上(含7人)) |
元/宗 |
2100元/宗 |
||
六十三 |
社會撫養費 |
元/人 |
詳見文件 |
|
|
市黨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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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
元/人 |
3500-5000 |
皖價費〔2004〕350號、教計[2006]15號;皖價費〔2014〕12號;皖校發〔2016〕151號 |
黨校在職研究生 |
六十五 |
在職研究生報名費 |
元/人 |
20 |
皖價費〔2004〕350號、教計[2006]15號;皖價費〔2014〕12號;皖校發〔2016〕151號 |
黨校在職研究生入學考試人員 |
六十六 |
在職研究生考試費 |
元/人 |
20 |
皖價費〔2004〕350號、教計[2006]15號;皖價費〔2014〕12號;皖校發〔2016〕151號 |
黨校在職研究生入學考試人員 |
市人社局 |
|||||
六十七 |
社會保障IC卡收費 |
元/卡 |
18元 |
含卡套和擴充信息 |
|
六十八 |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費 |
元/人 |
高級:300元/人;中級:160元/人;初級100元/人,考試答辯費100元/人 |
1.含人事行政部門收取的報名資格審核、申報表格費10元。 2.沒有進行筆試、面試和論文答辯的,不得收取考試答辯費;筆試、面試和論文答辯沒有通過的,不得收取評審費。 |
|
六十九 |
勞動能力鑒定費 |
元/人.次 |
市級:280;省級:450 |
不得向當事人收取 |
|
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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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 |
考試考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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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安徽省考試考務費目錄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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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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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 |
居民戶口本 |
元/本 |
6元 |
丟失補辦6元 |
|
七十二 |
戶口遷移證、準遷證 |
元/證 |
2元 |
丟失補辦2元 |
|
七十三 |
臨時身份證 |
元/證 |
10元 |
|
|
七十四 |
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
元/證 |
20元 |
1.對農村五保戶、農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年國家確定的絕對貧困線以下的貧困戶、領取政府定期救濟補助的特困戶,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在其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證明免收工本費;2.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
|
七十五 |
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仿偽居民身份證 |
元/證 |
40元 |
|
|
七十六 |
汽車反光號牌 |
元/副 |
100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七十七 |
掛車反光號牌 |
元/面 |
50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七十八 |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反光號牌 |
元/副 |
40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七十九 |
摩托車反光號牌 |
元/副 |
70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八十 |
汽車不反光號牌 |
元/副 |
80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八十一 |
掛車不反光號牌 |
元/面 |
30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八十二 |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不反光號牌 |
元/副 |
25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八十三 |
摩托車不反光號牌 |
元/副 |
50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八十四 |
機動車臨時號牌 |
元/張 |
5元 |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
|
八十五 |
非機動車號牌 |
元/車 |
12元 |
1、號牌和登記證因損壞、遺失需補發按此標準執行。2、對列入城鄉低保的人員,在辦理非機動車登記時,憑本人身份證及城鄉低??ǎㄗC),免收非機動車號牌、臨時通行標志工本費。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免收非機動車工本費。 含登記證工本費2元。 |
|
八十六 |
臨時通行標志 |
元/車 |
32元 |
1、號牌和登記證因損壞、遺失需補發按此標準執行。2、對列入城鄉低保的人員,在辦理非機動車登記時,憑本人身份證及城鄉低??ǎㄗC),免收非機動車號牌、臨時通行標志工本費。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免收非機動車工本費。針對不符合非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的有動力驅動裝置的車輛,含登記證工本費2元。 |
|
八十七 |
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 |
元/本 |
10元 |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八十八 |
臨時行駛證工本費 |
元/本 |
10元 |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八十九 |
機動車駕駛證工本費 |
元/本 |
10元 |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九十 |
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 |
元/本 |
10元 |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九十一 |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
元/本 |
10元 |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九十二 |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 |
元/本 |
10元 |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九十三 |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 |
元/人.次 |
40元 |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
|
九十四 |
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 |
元/人.次 |
180元 |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
|
九十五 |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
元/人.次 |
140元 |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
|
九十六 |
護照 |
元/本 |
120元 |
|
|
九十七 |
入境通行證 |
證 |
一次15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九十八 |
多次80元 |
|
|||
九十九 |
往來港澳通行證 |
件 |
60元 |
|
|
一零零 |
前往港澳通行證 |
元/本 |
40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一零一 |
往來港澳簽注 |
件 |
一次15元 |
|
|
一零二 |
二次30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
一零三 |
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80元 |
||||
一零四 |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二年)多次120元 |
||||
一零五 |
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160元 |
||||
一零六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
證 |
60元 |
|
|
一零七 |
大陸居民前往臺灣簽注 |
件 |
一次15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一零八 |
多次80元 |
|
|||
一零九 |
前往港澳通行證 |
證 |
40元 |
|
|
一一零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一次有效) |
證 |
40元 |
|
|
一一一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五年有效) |
證 |
200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 |
|
一一二 |
臺灣居民定居證 |
證 |
8元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一一三 |
外國人簽證(個人) |
件 |
按照國別對等、非對等簽證收費標準執行 |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同意調整內地公安機關對外國人簽證收費標準的復函》(計價格〔2003〕392號),公安部、財政部《關于公安出入境證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99號),公安部《關于調整按國別對等簽證收費標準的通知》(公傳發〔2004〕1918號), 公安部《關于更正哈薩克斯坦公民申請簽證對等收費標準的通知》( 公傳發〔2004〕2475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美國公民簽證收費標準的通知》(公境傳〔2007〕457號) |
|
一一四 |
外國人簽證(團體) |
|
|||
一一五 |
外國人簽證(特區) |
|
|||
一一六 |
外國人居留許可 |
件 |
不滿一年400元 |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設立外國人居留許可收費項目的復函》(財綜〔2004〕60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外國人居留許可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2230號) |
|
一年(含)至三年800元 |
|
||||
三年(含)至五年(含)1000元 |
|
||||
增加偕行人每加1人按上述相應標準收費 |
|
||||
減少偕行人200元/人次 |
|
||||
變更200元/次 |
|
||||
一一七 |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件 |
申請費1500元 |
|
|
證件費300元 |
|
||||
丟失、損壞補辦600元 |
|
||||
一一八 |
外國人出入境證 |
證 |
100元 |
公安部《關于調整外國人簽證、證件收費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6〕89號) |
|
一一九 |
外國人旅行證 |
50元 |
|
||
一二零 |
入籍證書 |
申請費50元 證件費200元 |
|
||
一二一 |
復籍證書 |
|
|||
一二二 |
退籍證書 |
|
|||
交通運輸局 |
|||||
一二三 |
車輛通行費(限于政府還貸)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民政局 |
|||||
一二四 |
殯葬收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仲裁委 |
|||||
一二五 |
仲裁收費 |
詳見文件 |
詳見文件 |
|
|
政府基金 |
|||||
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一二六 |
水利建設基金 |
詳見文件 |
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其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征收。其中,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4‰征收;各類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征收。新征用(含劃撥)建設用地500元/畝。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 |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財綜〔2011〕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2號;皖財綜〔2021〕86號 |
征收范圍對象有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新征用(含劃撥)建設用地單位。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一二七 |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
元/㎡ |
根據建設項目的建筑面積收取,市規劃區內住宅按50元/㎡收取,非住宅按70元/㎡收??;工業廠房、倉儲用房按住宅標準的80%征收;凡未納入綜合開發的零星房地產開發項目(市低于5萬平方米,縣低于2萬平方米),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標準的150%征收。 |
國發〔1998〕34號;財政部財綜函[2002]3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皖價費[2008]112號;財稅〔2019〕53號;皖財綜〔2019〕866號;宿政發〔2011〕24號 |
征收范圍對象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工業、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
市林業局 |
|||||
一二八 |
森林植被恢復費 |
元/㎡ |
詳見文件 |
《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財綜〔2002〕73號;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財稅〔2015〕122號;財稅〔2016〕2號 |
征收范圍對象勘查、開采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各項建設工程確需占用、征用或者臨時占用林地的用地單位。 |
市稅務局 |
|||||
一二九 |
教育費附加 |
詳見文件 |
按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的3%征收。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發[1986]50號(國務院令第60號修改發布);國發明電〔1994〕2號、23號;國發〔2010〕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0〕10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2號;財稅〔2019〕46號 |
征收范圍對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
一三零 |
地方教育附加 |
詳見文件 |
按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的2%征收。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財政部財綜〔2010〕98號;財綜函〔2011〕5號;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教育廳財綜〔2011〕34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4〕]12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2號;財稅〔2019〕46號 |
征收范圍對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
一三一 |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
詳見文件 |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的小微企業,免征。 |
《殘疾人就業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財稅〔2015〕72號;財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財綜〔2001〕16號;省政府令第165號;財政部財稅〔2017〕18號;財稅〔2018〕39號;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 |
征收范圍對象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
一三二 |
文化事業建設費 |
詳見文件 |
按照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 |
國發〔1996〕37號;國辦發〔2006〕43號;財綜〔2013〕102號;財稅〔2016〕25號;財稅〔2016〕60號;財稅〔2019〕4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皖財綜〔2019〕601號 |
征收范圍對象從事各種營業性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游藝和高爾夫球、臺球、保齡球等娛樂業的單位和個人,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刊物等廣告媒介單位以及戶外廣告經營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