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 003187229/202212-00003 信息分類: 清單公開
發布機構: 宿州市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24 發布日期: 2025-01-24 14:15
文  號: 性: 有效
生效時間: 廢止時間: 暫無
名  稱: 宿州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3年、點擊可下載具體收費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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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3年、點擊可下載具體收費依據)

來源:宿州市發展改革委 瀏覽量: 發表時間:2025-01-24 14:15 編輯:信息公開


序號

收費項目

計費單位

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教育系統

幼兒園保育教育費

 

省級一類示范幼兒園:1850元/生·學期;市級一類示范幼兒園:1250元/生·學期;市級二類示范幼兒園:900元/生·學期;市級三類示范幼兒園:750元/生·學期;一般幼兒園:600元/生·學期。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費〔2007〕232號、皖價費〔2008〕203號、皖價費〔2013〕69號、皖價費〔2016〕92號、皖價費〔2018〕54號;宿發改收費〔2017〕139號、宿發改價費〔2020〕130號

幼兒園為幼兒供應伙食的,按月收取伙食費,并按實際核算成本每月結算,多退少補。結算情況必須張榜公布。

義務教育收費

 

 

省物價局皖價電200714號,《安徽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

市、縣發改部門審批,每學期開學前公布。

(一)

課本費

/生·學期

 

(二)

作業本費

 

 

1

小學

/生·學期

10

2

初中

/生·學期

20

(三)

城鎮學校住宿費

/生·學期

 

省物價局皖價費200450號

市、縣發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高中教育收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費〔2018〕54號;宿發改收費〔2017〕139號

 

(一)

學費

 

 

1

一般普通高中

/生·學期

300

2

市示范高中

/生·學期

650

3

省示范高中

/生·學期

850

(二)

課本費

/生·學期

 

省政府皖政辦明電〔2001〕5號;宿發改收費〔2017〕139號

市、縣發改部門核定,每學期開學前公布。

(三)

作業本費

/生·學期

20

 

(四)

住宿費

/生·學期

 

省物價局皖價費200450號,皖價費〔2018〕54號

高中住宿達到公寓化標準的,按照所屬發改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準執行。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加試費

/人

1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0840號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費

/生·科

10.45

皖價費字2008134號

補測費每生每科10.50元

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報名考試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215號

初中專報名考試費按此標準收費

(一)

報名費

/生

10

(二)

考務費

/生·科

6

普通中專(含中師)學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委皖價行費2000259號

 

(一)

文科類

/生·學期

1200

(二)

理科類

/生·學期

1500

  (三)

藝術類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委皖價行費字1999240號

 

1

管理、理論、電視節目制作等專業

/生·學年

3500

2

表演、群藝、戲音、舞蹈、美術、音樂等專業

/生·學年

5000

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考試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211號;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一)

外語水平

/人

100

(二)

學科綜合

/人

100

普通話水平測試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4〕172號;皖價費函200799號

貧困學生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免收測試費

(一)

在校學生

/人

25

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本費已取消

(二)

非在校學生

/人

50

 

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報名費

/人·模塊

7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209號

包括報名、考試、上機考試、證書費用等

十一

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報名考試費

/生·次

120

含口語考試

十二

全國少兒計算機考試報名考試費

/生·模塊

7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214號,皖價費2002260號

含上機考試

十三

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和金融管理報名考試費

/生·科

100

 

十四

全國計算機等級報名考試費

/生·次

80

皖價費2006240號

含上機考試

十五

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學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

不得上浮

(一)

文科

/生·學年

3500

(二)

理科

/生·學年

3900

(三)

藝術類

/生·學年

6500

(四)

高職空中乘務專業

/生·學年

7000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十六

電大注冊視聽生考試費

/生·門·次

2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字〔1998〕165號

 

十七

廣播電視大學學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311號;皖價費2002339號;皖價費函〔2012〕100號;省財政廳物價局財綜201534號

按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同類標準執行

(一)

電大普通班

 

 

(二)

注冊視聽生

 

 

按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同類標準執行

(三)

開放教育??粕?/font>

 

 

文科58元/學分,總學分為76學分;理科護理學48元/學分,總學分為114學分;理科其他專業65元/學分,總學分為76學分。

(四)

開放教育本科生

 

 

文科74元/學分,理科83元/學分,總學分均為71學分。

(五)

成人大專班

 

 

按同科類半脫產收費標準執行

十八

高校招生、對口招生、專升本報名考試費

/生

12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60號

 

十九

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

 

(一)

異地遠程網

/生

25

(二)

局域網

/生

15

二十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收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2186號、皖價費2006240號

 

(一)

報名考試費

/生·科

30

(二)

委托開考的專業報名考試費

/生·科

30

(三)

畢業生審定費

/人

20

二十一

民辦高校學費

/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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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省物價局、教育廳皖價費201189號、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皖價費〔2018〕70號

 

 

藝術類專業

 

9000

 

本科:普通專業

 

11000

 

藝術類專業

 

14000

二十二

普通高校學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行費2000259號;

省屬重點大學及部分培養成本比較高的專業學費標準可上浮10%(具體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行費〔2000〕259號文附件一規定的專業目錄執行),但二者不得同時上浮。

 

皖價行費2000263號;

皖價費〔2001〕287號;

皖價費〔2004〕247號;

(一)

本科

 

 

皖價費〔2005〕201號;

1

文科

/生·學年

3500

皖價費〔2006〕63號;

2

理科

/生·學年

3900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二)

???/font>

 

 

 

1

文科

/生·學年

3200

 

2

理科

/生·學年

3500

 

(三)

普通高校藝術類學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委皖價行費字1999240號

 

1

理論、教育等專業

/生·學年

5000

2

表演、導演、攝影、指揮、美術等專業

/生·學年

7000

二十三

普通高校住宿費

 

 

 

1、適應建設節約型校園的需要,學??砂磳嬍野惭b水表、電表,科學計量,按每生每月3噸水、4度電核定水電限額,超過限額部分由學校按供水和供電部門規定的價格,另行代收取。2、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住宿費比照普通高校本??粕召M。

(一)

不超過2人間,含2人

/生·學年

1200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皖價行費2000259號;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二)

不超過4人間,含4人

/生·學年

1000

(三)

6人間以下,含6人

/生·學年

800

(四)

6人間以上

/生·學年

600

(五)

普通宿舍

/生·學年

400

二十四

高校藝術、體育全省統一專業加試報名考試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行費200960號

 

(一)

報名費

/生

40

(二)

專業加試費

/生·科

30

二十五

成人教育學費

 

 

 

 

(一)

成人中專學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311號,省物價局皖價費〔2007〕132號,

省物價局、財政廳2006240號

 

1

函授

 

 

 

-1

文科類

/生·學期

450

 

-2

理科類

/生·學期

550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3

藝術類

/生·學期

700

 

2

脫產

 

 

 

-1

文科類

/生·學期

900

省物價局皖價費〔2007〕132號,

省物價局、財政廳2006240號

 

-2

理科類

/生·學期

1100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3

藝術類

/生·學期

1400

 

3

半脫產(業余)

 

 

 

-1

文科類

/生·學期

700

 

-2

理科類

/生·學期

800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3

藝術類

/生·學期

1000

 

(二)

成人高等教育學費

 

 

 

1

函授

 

 

 

-1

文科類

/生·學年

1000

 

-2

理科類

/生·學年

1200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3

藝術類

/生·學年

1500

 

2

夜大(半脫產、業余)

 

 

 

-1

文科類

/生·學年

1200

 

-2

理科類

/生·學年

1500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3

藝術類

/生·學年

2000

 

3

脫產

 

 

 

-1

文科類

/生·學年

220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行費2000311號,省物價局皖價費〔2007〕132號,

省物價局、財政廳2006240號

 

-2

理科類

/生·學年

2500

含醫藥類、體育、外語專業

-3

藝術類

/生·學年

3500

 

二十六

成人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

/人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167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5〕86號

 

二十七

大學英語報名考試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2〕124號,皖價費函200799號,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51245號

 

(一)

四級

/人

28

(二)

六級

/人

30

(三)

四、六級口語考試費

/人

50

二十八

在職人員攻讀專業學位考試費

/人·科

8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1274號

其中30元上交國家,50元由省留作支出。

二十九

研究生招生報名考試費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1359號;2004350號,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5〕86號

 

三十

獨立學院學費

/生·學年

 

 

 

 

普通專業

 

11000

省物價局、教育廳皖價費201189號

 

 

藝術類專業

 

14000

三十一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3〕257號

 

(一)

本科

/生·學年

10000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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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學年

9000

三十二

中考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生

8

皖價費2004271號、皖價費函200799號

 

三十三

全國高校計算機水平考試

 

 

 

 

(一)

計算機水平考試費

/生

35

皖價費2005269號

收費對象:高校非計算機專業的在校學生,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要求。

(二)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費

 

 

皖價費2005269號

收費對象:高等職業學院、高等??茖W校、成人高校的在校學生,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要求。

1

筆試

/生

30

 

2

口試

/生

35

 

(三)

高等學校成人學士學位

/生

50

 

收費對象:申請承認學士學位的高校在校學生,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要求。

外語統一考試費

 

(四)

高等職業學院注冊制學生課程結業考試費

/生·科

10

 

收費對象:招收注冊制學生的各高等職業學院,考試機構和各高等職業學院不得向學生收取。

三十四

高校有關教育收費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1、預科生執行同層次標準;

2、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費執行本科生標準;

3、雙專業、雙學位、輔修專業學位學生學費,執行同類專業收費標準。

(一)

專業學位研究生

/生·學年

8000

 

(二)

MBA

 

 

 

1

A類

/生·學年

12000

2

B類

/生·學年

11000

(三)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生·年

6000

 

 

(四)

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生·年

8000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5269號

(五)

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歷人員

/生·次

6000

 

(六)

申請博士學位的同等學歷人員

/生·次

6000

 

(七)

示范性軟件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

/生·年

8000

 

(八)

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生·年

5000

 

(九)

委托培養、自籌經費博士研究生

/生·年

8000

 

(十)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生·年

3500-5000

 

按專業由學校自定

(十一)

自費來華留學生文科

 

 

 

理科和工科類專業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10%-30%,醫學、藝術、體育類專業比照文科相應類別學費標準上浮50%-100%

1

本科

/生·學年

14000-26000

 

2

碩士

/生·學年

18000-30000

 

3

博士

/生·學年

22000-34000

 

(十二)

應用型自考大專班學生學費

/生·學年

2000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5269號

 

(十三)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1

實踐環節考核

/科

150

 

2

本科畢業設計

 

 

 

-1

文科

/生

200

 

-2

理科

/生

400

 

3

第二學歷助學

/生·年

1400

 

(十四)

成人教育同等學歷申請學士學位

 

 

 

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1

學位英語

/生

50

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教計200615號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5269號

2

專業科考試費

/生

50

 

3

學位申請評審費

/生

200

 

(十五)

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人

250

 

 

(十六)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1

報名費

/生

20

 

2

加試費

/生·科

20

 

(十七)

專業碩士、專業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費

 

 

 

1

報名費

/生

20

 

2

加試費

/生·科

20

 

(十八)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入學考試費

 

 

 

同等學歷人員申請博士學位水平考試費執行此標準

1

報名費

/生

20

 

2

加試費

/生·科

20

 

(十九)

網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費

/生

100

 

 

(二十)

來華留學生入學報名考試費

/生

400-800

 

自費來華留學

       市人民防空辦

三十五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詳見文件

6級(含)以上每平方米1700元,6B級每平方米1000元

中發20019號(涉密),計價格2000474號,財稅201477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財稅202058號,皖發改價費函〔2021〕167號

 

       市法院

三十六

訴訟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481號)

 

       市醫保局

三十七

藥品注冊費

1)新藥注冊費

2)仿制藥注冊費

3)補充申請注冊費

4)再注冊費

5)加急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5〕2 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小微企業申請創新藥注冊的,免收新藥注冊費。             

三十八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

1)首次注冊費

2)變更注冊費

3)延續注冊費

4)臨床試驗申請費                     (5)加急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

小微企業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的,免收首次注冊費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十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發改價格[2015]1299號;財綜[2011]16號;財綜[2001]10號;皖辦明電[2020]13號;皖發改價費函〔2021〕246號; 宿價費[2014]74號;皖發改價費函〔2022〕127號

 

       市水利局

四十

水資源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財稅[2016]2號;發改價格[2014]1959號;發改價格[2013]29號;財綜[2011]19號;發改價格[2009]1779號;財綜[2008]79號;財綜[2003]89號;[1992]價費字181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皖價商〔2014〕1號;皖價商〔2015〕66號

 

四十一

水土保持補償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水土保持法》;財綜[2014]8號;發改價格[2014]886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財稅[2020]58號,皖發改價費函〔2022〕127號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十二

土地復墾費

/平方米

按照被破壞土地每平方米6元

《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四十三

土地閑置費

/平方米

每平方米5元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發[2008]3號;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四十四

耕地開墾費

/平方米

詳見文件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四十五

不動產登記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物權法》;財稅[2014]77號;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

 

       市城管局

四十六

城市道路占用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城[1993]410號;財稅[2015]68號;財辦稅[2020]13號

 

四十七

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城[1993]410號;財稅[2015]68號;財辦稅[2020]13號

 

四十八

城鎮污水處理費

/噸

居民生活用水0.95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1.40元/噸,特種行業用水1.60元/噸

《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財稅[2014]151號;發改價格[2015]119號;宿價費〔2016〕68號

 

四十九

城鎮垃圾處理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發[2011]9號;計價格[2002]872號;宿價業〔2011〕138號

 

       市衛健委

五十

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疫苗管理法》,財稅〔2020〕17號,皖財綜〔2020〕961號       

 

五十一

預防接種服務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財稅[2016]14號,國辦發[2002]57號,財綜[2002]72號,財綜[2008]47號,發改價格[2016]488號

 

五十二

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標準(首次鑒定)

/人

鑒定專家7人以下,每宗收費1600元,7人以上(含7人),每宗收費2100元。

皖價費函〔2017〕315號

 

五十三

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標準(再鑒定)

/人

鑒定專家7人以下,每宗收費2100元,7人以上(含7人),每宗收費3200元。

 

五十四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費

 詳見文件

詳見文件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12〕26號

 

五十五

實踐技能考試費

/人

200/250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7]19號

臨床、公共衛生、中醫類200元/人;口腔類250元/人,都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五十六

助理醫師綜合筆試 (含2個單元)

/單元

紙筆:40

 

機考:45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五十七

醫師綜合筆試 (含4個單元)

/單元

紙筆:40

 

機考:45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五十八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初級)

/人/科

紙筆:40

 

機考:45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7]19號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五十九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中級)

/人/科

紙筆:40

 

機考:45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六十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費

/人/科

紙筆:40

 

機考:45

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17]19號

不含上繳國家考務費。

六十一

醫療事故鑒定費(參加鑒定專家在鑒定專家在7人以下)

/宗

1600元/宗

皖價費〔2002〕120號,皖價費[2004]348號

含鑒定工作中所必須的各項費用開支(包括專家交通費、補助、資料印刷、郵寄、日常辦公開支等)。

六十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參加鑒定專家在7人以上(含7人))

/宗

2100元/宗

六十三

社會撫養費

/人

詳見文件

國務院令第357號,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市黨校

六十四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人

3500-5000

皖價費2004350號

教計[2006]15號

黨校在職研究生

六十五

在職研究生報名費

/人

20

皖價費2004350號

教計[2006]15號

黨校在職研究生入學考試人員

六十六

在職研究生考試費

/人

20

皖價費2004350號

教計[2006]15號

黨校在職研究生入學考試人員

       市人社局

六十七

社會保障IC卡收費

/卡

18元

皖價費[2009]197號

含卡套和擴充信息

六十八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費

/人

高級:300元/人;中級:160元/人;初級100元/人,考試答辯費100元/人

皖價費[2005]72號

1.含人事行政部門收取的報名資格審核、申報表格費10元。

2.沒有進行筆試、面試和論文答辯的,不得收取考試答辯費;筆試、面試和論文答辯沒有通過的,不得收取評審費。

六十九

勞動能力鑒定費

/人.次

市級:280;省級:450

皖價費[2005]38號;皖價費〔2012〕102號;皖價費〔2007〕33號

不得向當事人收取

     各有關部門

七十

考試考務費

 

 

見《安徽省考試考務費目錄清單》

 

       市公安局

七十一

普通護照

/本

12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914號)

 

七十二

護照補發

/本

120元

 

七十三

護照貼紙加注

/枚

20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

 

七十四

出入境通行證一次有效

/本

15元

 

七十五

出入境通行證二次有效

/本

50元

 

七十六

出入境通行證多次有效

/本

80元

 

七十七

往來港澳通行證

/本

6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914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

 

七十八

前往港澳通行證

/本

40元

 

七十九

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

/件

詳見文件

 

八十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本

詳見文件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7〕77號;發改價格〔2016〕352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86)

 

八十一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簽注一次有效

/枚

15元

八十二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簽注多次有效

/枚

80元

八十三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本

詳見文件

八十四

臺灣居民定居證

/本

8元

發改價格20042839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7〕77號

 

八十五

華僑回國定居證

/本

10元

 

八十六

外國人簽注

詳見文件

視不同國家實行對等收費

價格2003392號,公通字〔2000〕99號,公傳發〔2004〕1918號, 公傳發〔2004〕2475號,公境傳〔2007〕457號

 

八十七

外國人居留許可

詳見文件

視不同國家實行對等收費

財綜200460號,發改價格20042230號

 

八十八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詳見文件

視不同國家實行對等收費

發改價格20041267號

 

八十九

外國人出入境證

/本

100元

發改價格20042230號, 公通字〔1996〕89號

 

九十

外國人旅行證

/本

50元

 

九十一

居民戶口本

/本

6元

皖價費【1998】79號;國財綜【2012】97號

丟失補辦6元

九十二

戶口遷移證、準遷證

/證

2元

皖價費【1995】01號;國財綜【2012】97號

丟失補辦2元

九十三

臨時身份證

/證

10元

皖價費〔2004〕346號

 

九十四

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證

20元

皖價費〔2004〕346號;

財綜〔2007〕34號;

財綜[2004]8號;

財稅〔2018〕37號

 

1.對農村五保戶、農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年國家確定的絕對貧困線以下的貧困戶、領取政府定期救濟補助的特困戶,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在其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證明免收工本費;2.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九十五

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仿偽居民身份證

/證

40元

皖價費〔2004〕346號;

財綜〔2007〕34號

 

九十六

汽車反光號牌

/副

10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九十七

掛車反光號牌

/面

5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九十八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反光號牌

/副

4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九十九

摩托車反光號牌

/副

7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一零零

汽車不反光號牌

/副

8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一零一

掛車不反光號牌

/面

3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一零二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不反光號牌

/副

25元

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一零三

摩托車不反光號牌

/副

5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一零四

機動車臨時號牌

/張

5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2、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3、教練車和試車號牌,按同類機動車號牌收費標準執行。4、補發機動車牌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一零五

非機動車號牌

/車

12元

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和登記證因損壞、遺失需補發按此標準執行。2、對列入城鄉低保的人員,在辦理非機動車登記時,憑本人身份證及城鄉低??ǎㄗC),免收非機動車號牌、臨時通行標志工本費。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免收非機動車工本費。

含登記證工本費2元。

一零六

臨時通行標志

/車

32元

皖價費〔2013〕72號

1、號牌和登記證因損壞、遺失需補發按此標準執行。2、對列入城鄉低保的人員,在辦理非機動車登記時,憑本人身份證及城鄉低??ǎㄗC),免收非機動車號牌、臨時通行標志工本費。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免收非機動車工本費。針對不符合非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的有動力驅動裝置的車輛,含登記證工本費2元.

一零七

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

/本

1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2831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4〕78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240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綜〔2008〕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8〕1575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3〕72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7〕77號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一零八

臨時行駛證工本費

/本

1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2831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4〕78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240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綜〔2008〕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8〕1575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3〕72號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一零九

機動車駕駛證工本費

/本

1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2831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4〕78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240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綜〔2008〕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8〕1575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3〕72號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一一零

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

/本

1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2831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4〕783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240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綜〔2008〕3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8〕1575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3〕72號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一一一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本

10元

皖價費〔2013〕72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一一二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

/本

10元

皖價費〔2013〕72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1、補發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均按規定的標準收費,不得加收任何費用。2、行駛證、臨時行駛證工本費標準包括機動車行駛證、臨時行駛證所附照片的拍攝費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一一三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

/人次

40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一四

科目二(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中型客車、大型貨車)

/人次

28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一五

科目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

/人次

24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一六

科目二(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人次

12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一七

科目二(低速載貨汽車)

/人次

15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一八

科目二(三輪汽車、摩托車

/人次

12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一九

科目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中型客車、大型貨車)

 

/人次

28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二零

科目三(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

 

/人次

24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一零

科目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

 

/人次

12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二一

科目三(低速載貨汽車)

 

/人次

15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二三

科目三(三輪汽車、摩托車

 

/人次

12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1.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考試費。2.科目一收費標準已包括報名、申請表、審核、登記費等,此頂收費殘疾人減半收取。3.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并繳納該科目考試費。

一二四

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費

/人期

150元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皖價費〔2013〕72號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機動車駕駛員,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培訓。

  交通運輸局

一二五

車輛通行費(限于政府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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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交公路發〔1994〕686號

 

        民政局

一二六

殯葬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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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費字〔1992〕249號,發改價格〔2012〕673號

 

       仲裁委

一二七

仲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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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國辦發〔1995〕44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綜〔2010〕19號

 

       政府基金

       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一二八

水利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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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其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征收。其中,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4‰征收;各類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征收。新征用(含劃撥)建設用地500元/畝。

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財綜〔2011〕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2號;皖財綜〔2021〕86號

征收范圍對象有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新征用(含劃撥)建設用地單位。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

根據建設項目的建筑面積收取,市規劃區內住宅按50元/㎡收取,非住宅按70元/㎡收??;工業廠房、倉儲用房按住宅標準的80%征收;凡未納入綜合開發的零星房地產開發項目(市低于5萬平方米,縣低于2萬平方米),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標準的150%征收。

國發〔1998〕34號;財政部財綜函[2002]3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皖價費[2008]112號;財稅201953號;皖財綜〔2019〕866號;宿政發〔2011〕24號

征收范圍對象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工業、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市林業局

一二九

森林植被恢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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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財綜〔2002〕73號;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財稅〔2015〕122號;財稅〔2016〕2號

征收范圍對象勘查、開采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各項建設工程確需占用、征用或者臨時占用林地的用地單位。

       市稅務局

一三零

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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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的3%征收。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發[1986]50號(國務院令第60號修改發布);國發明電〔1994〕]2號、23號;國發〔2010〕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0〕10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2號;財稅〔2019〕46號

征收范圍對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一三一

地方教育附加

詳見文件

按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的2%征收。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財政部財綜〔2010〕98號;財綜函〔2011〕5號;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教育廳財綜〔2011〕34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4〕]12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12號;財稅〔2019〕46號

征收范圍對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一三二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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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的小微企業,免征。

《殘疾人就業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財稅〔2015〕72號;財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財綜〔2001〕16號;省政府令第165號;財政部財稅〔2017〕18號;財稅〔2018〕39號;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

征收范圍對象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一三三

文化事業建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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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

國發〔1996〕37號;國辦發〔2006〕43號;財綜〔2013〕102號;財稅〔2016〕25號;財稅〔2016〕60號;財稅〔2019〕4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皖財綜〔2019〕601號

征收范圍對象從事各種營業性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游藝和高爾夫球、臺球、保齡球等娛樂業的單位和個人,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刊物等廣告媒介單位以及戶外廣告經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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