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提升全市競技體育水平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提升全市競技體育水平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宿政辦秘〔2023〕1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提升全市競技體育水平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3日
競技體育發展水平是城市綜合實力的重要體現。為進一步深化改革、融合創新,提升競技體育戰略優勢,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提升全市競技體育水平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國家競技體育工作方針和助力體育強國、體育強省、體育強市建設戰略目標,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理念發展競技體育,推動競技體育集約化、科學化、社會化、職業化、數智化發展,構建更加開放、更加科學、更可持續、更高水平的競技體育發展新體系,提高競技體育綜合競爭力和影響力。
(二)發展目標。力爭省運會參賽成績處于全省第一集團前列,鞏固并提高本市運動員對奧運會和亞運會的國家貢獻率。培育一批優秀運動員、精英教練員、科研帶頭人、優秀裁判員和體育管理人才,培養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體育明星。借助2026年宿州市承辦安徽省第十六屆運動會平臺,基本建成全國著名體育城市,形成具有領先性、時代性、開放性的競技體育發展格局。競技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更具活力,競技體育核心競爭力和影響力顯著增強,率先走出競技體育高質量發展的宿州道路。
二、提升競技體育綜合競爭力
(三)構建科學合理的項目布局。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提高競技效益,全力發展手球、田徑、拳擊、摔跤、跆拳道等優勢項目;大力扶持發展游泳、體操、射擊(射箭)、水上、武術、舉重等基礎大項;重點突破足球、籃球、排球、橄欖球等集體球類項目;積極拓展馬術、網球、冰雪運動、棒壘球、空手道等市場化程度高的項目。
(四)提高運動員選拔培養水平。科學把握競技體育人才培養規律,學習借鑒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其他體育強省、市的成功經驗,注重訓練理念、方法、手段的研究和創新,提高訓練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和自覺性。積極向國家隊、省隊輸送優秀運動人才,對入選國家隊、省隊的運動員實施重點跟蹤、攻關和保障,對重點運動員建立“一人一檔”,細化保障方案,形成保障清單。完善運動員選拔測試標準和程序,建立運動員選拔培養動態基礎數據庫,加強管理和監督。
(五)提升教練員帶隊執教能力。強化教練員對運動訓練客觀規律和項目特點的認識,按照“從難、從嚴、從實戰出發”原則,科學計劃和組織實施訓練。成立教練員團隊,邀請國家隊、省隊優秀教練和專家來我市指導工作,分批選派優秀教練員到省隊及國內高水平訓練基地,通過跟訓快速提高教練員隊伍業務水平。重視年輕教練員的培養,建立具備教練員潛質的優秀運動員后續成長激勵機制,充分利用省體育局及宿州高校的資源,為教練員培養提供支持。加強教練員隊伍管理,動態掌握教練員信息變化,優化教練員評價體系,努力造就一支愛崗敬業、業務強、素質高的教練員隊伍。
(六)加強高水平裁判員隊伍建設。認真落實國家及省、市裁判員隊伍發展規劃,在全面抓好裁判員隊伍建設的同時,著重抓好我市重點競技項目高水平裁判員隊伍建設,為承接國家及省級大賽和本市高水平賽事提供執裁保障。加強裁判員隊伍管理和思想建設,完善裁判員的考核、選派、待遇等制度,培養裁判員高尚的職業道德和高水平的專業技能,使其真正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地執法比賽。
三、轉變競技體育發展方式
(七)實行開放辦競技體育。社會力量是辦好競技體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工作,鼓勵興辦多種形式的體育訓練機構,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體育場地建設和運營,鼓勵企業通過冠名、合作、贊助、廣告、特許經營等形式,參與青少年品牌賽事、特色體育項目等無形資產開發。加強制度建設,制定社會力量辦訓的激勵政策和管理辦法。
積極爭取與國家隊、省隊共建合作,拓展與其他省市聯合培養運動員。創新運動隊組建方式,完善市隊縣(區)辦、市校聯辦、市企合辦、協會共辦等辦隊模式。加強市級單項體育協會建設,逐步推進協會實體化改革。
(八)深入推進體教融合發展。推進“體教融合”辦訓模式,夯實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的基礎。優化學校體育項目布局及培養體系,在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市隊校辦”項目布點學校構建1+X(1所優質高中、2—3所初中、4—6所小學)的體育特色學校“一條龍”人才培養體系。教育體育行政部門根據運動隊梯隊建設情況,完善優秀運動員招生選拔辦法,促進小學、初中、高中運動隊伍有序銜接,切實保障青少年運動員學習、訓練的系統性和連續性。
(九)提高科技賦能競技水平。加強體育情報信息收集,深入開展最新技戰術和理論研究。擴大先進設施設備在訓練中的應用,提高訓練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強化運動隊復合型訓練管理團隊建設,構建符合科學訓練規律的訓練組織形式,提高有效訓練時間,促進科學技術與訓練的融合。充分發揮“宿州·中國云都”優勢,整合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科技產業資源,挖掘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科研潛力,圍繞訓練實踐中的關鍵問題、難點問題,構建多學科、跨部門的體育科技協同創新平臺,促進科研成果的有效轉化和利用,提升科技在競技體育發展中的貢獻率。
四、建立完善保障機制
(十)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加大對青少年體育訓練的經費投入力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參與、社會支持的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經費投入機制。按照《中等體育運動學校管理辦法》和《少年兒童體育學校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完善運動員、教練員的伙食標準,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物價水平,建立相應的動態增長機制。足額撥付各級體校學生伙食和服裝費用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落實體育教師工作服裝待遇。加強重大賽事備戰、訓練基地建設、后備人才培養等經費保障。建立健全運動員、教練員大賽成績獎勵、業余訓練及輸送的獎勵制度。積極開發競技體育相關有形和無形資產,多渠道、多形式調動社會力量投資競技體育。
(十一)改善體育場館設施條件。各縣區堅持長遠規劃和近期目標相結合,將改善基層青少年體育設施納入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加強場地無障礙建設及設施保障。加快建設宿州市奧體中心、市體育運動學校、碭山縣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碭山縣體育館項目,優化老舊體育場館改建。積極推進學校體育場地及公共體育設施向青少年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十二)強化人才保障機制。完善各類競技體育人才的培養、使用、激勵和保障制度,通過吸收、培養和引進,著力打造一批高層次、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把競技體育優秀人才培養納入全市人才發展戰略,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和人才引進政策。全面深化教練員職稱制度改革,拓寬各類教練員上下流動的職業發展通道。貫徹落實《關于切實做好從我省優秀運動隊退役運動員中選拔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練員有關工作的通知》,努力拓寬退役運動員安置渠道,在編制空缺的情況下,優先妥善安置優秀運動員及優秀殘疾人運動員。
(十三)落實安全保險制度。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加強對校內外青少年體育訓練及競賽中運動傷害的風險管理,重視對青少年運動員開展安全教育。完善保險機制,建立保險購買制度,實現對參與體育訓練和競賽的青少年全覆蓋。
五、扎實做好組織實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由市教育體育局、市委統戰部(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自然資源局、市殘疾等多部門協作的競技體育發展工作協調機制,整合各種資源,支持競技體育事業發展,讓全社會共享競技體育發展成果。
(十五)加強督促檢查。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青少年訓練的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建立市、縣(區)雙層督導機制和跨部門聯動共管機制,定期對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工作進行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并及時公布督導檢查結果。實行督政、督訓、督學相結合,建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將競技體育工作作為各級體育教育部門和各訓練單位主要負責人工作業績考評的重要內容。
(十六)營造發展氛圍。加大競技體育工作的宣傳力度,注重培育基層青少年體育訓練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大力宣傳競技體育在助力經濟社會發展、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揚頑強拼搏、追求卓越的體育精神,營造競技體育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