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禁噪” “靜音”護考
高考、中考將至,為了給考生提供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日前,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高考、中考考試期間環境噪聲污染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5月20日至6月17日為禁噪期。其中,6月7日至9日、6月14日至17日為考試期。
《通知》要求,高考、中考禁噪期,中午12時至14時、夜間22時至次日6時,除搶修搶險作業外,禁止在城區內進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建筑工地運輸、裝卸建筑材料和土方清運、建筑拆卸、混凝土澆筑等作業活動。
考試期間,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音響器材。餐飲業及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廣場娛樂、健身活動應降低音量,防止噪聲擾民;禁止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攬顧客、宣傳商品和服務。嚴格控制機動車、飛行器噪聲污染,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遵守禁鳴喇叭的規定,考場周圍設置禁行路線。嚴格執行《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居民住宅區及其附近的五金機械加工、維修點在高考、中考禁噪期,不得在18時至次日7時進行產生噪聲的作業;考試期間禁止作業。工業企業廠界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禁噪期內,如有違反禁噪要求的行為,可撥打舉報電話:市政府熱線12345、市公安局110,對群眾反映的噪聲污染問題,將認真受理、迅速調查、依法處理、及時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