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指南如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宿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宿州市公安局網站上查閱。目錄如下:
依申請公開目錄、部門文件、規范性文件立改廢、重大決策預、公開意見征集、重大決策預公開意見反饋、規劃計劃、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政協委員、提案辦理、領導簡介、領導活動、機構簡介、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招考(聘)及錄(聘)用、職業資格考評、本部門預算、本部門決算、本部門“三公”經費、財政專項資金、制度文件、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部門項目、應急管理、鄉村振興、權責清單和動態調整情況、公共服務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行政權力、“雙隨機一公開”、招投標采購、戶政服務、治安管理、新聞發布會、政策解讀、主動回應、互動回應、公開制度、專項工作、工作推進、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
(二)公開形式
1.宿州市公安局部門網站(網址:http://gaj.ahsz.gov.cn/);
2.宿州市公安局微博(宿州公安在線)、微信公眾號(平安宿州);
3.其他:電視臺、廣播、新聞發布會、報紙、公安窗口等。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市公安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請獲取,市公安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審核答復。
(一)受理機構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市公安局辦公室;辦公地址:宿州市埇橋區銀河一路508號401房間;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電話:0557-3662020;傳真號碼:0557-3662386;郵政編碼:234000。
(二)申請內容
申請人向市公安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也宿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或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打印,申請表復印有效。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三)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公安局406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郵寄方式提出申請,通過郵寄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地址:宿州市埇橋區銀河一路508號,郵編:234000。傳真:0557-3662386。
3.網上申請。請登錄宿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依申請公開欄目提交申請。手機可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H5版申請頁面進行申請。

市公安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1.市公安局收到申請后,進行審核,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我局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對不屬于市公安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公安局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市公安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市公安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6.市公安局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在20個工作日內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公安局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五)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具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及《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皖財綜〔2021〕28號)規定執行。
三、不予公開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警務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三)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四)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機構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市公安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宿州市埇橋區銀河一路508號401房間。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聯系電話:0557-3662020。
傳真號碼:0557-3662386。
郵政編碼:234000。
郵箱號:4912409@qq.com。(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五、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安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監督電話:0557—3662020,地址:宿州市埇橋區銀河一路508號408房間,郵編:234000。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