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宿州市2025年度對重點防雷單位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氣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推進部門聯合監管,推行“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模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關于印發﹤宿州市市場監管領域2025年度“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第一版)﹥的通知》(宿商改辦字〔2025〕1號)文件要求,市氣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對重點防雷單位組織開展2025年度“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活動?,F將工作方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模式,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規范監管行為,不斷提高氣象防災減災監督管理水平。
二、參與部門
本次“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由市氣象局牽頭,參與部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區相關部門做好市級部門聯查配合工作,并參照制定縣級部門聯查方案,開展聯合抽查行動。
三、抽查時間、對象和比例
抽查時間:2025年5月至11月。
抽查對象:全市重點防雷單位。
抽查比例:根據信用風險類別不同,對A、B、C、D類企業分別采取差異化抽取,具體抽取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聯合抽查事項
(一)市氣象局:重點防雷單位防雷設置情況監督檢查;
(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事項、公示信息檢查。
五、職責分工
(一)市氣象局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完善監管對象名錄庫,實施檢查對象的隨機抽取和任務派發,對抽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
?。ǘ┦袣庀缶趾?/font>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負責指導本系統抽查業務工作,根據需要可以直接隨機選派人員參加聯合檢查活動;
?。ㄈ└骺h(區)氣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抽查工作,按要求開展實地檢查,并及時將抽查結果錄入事中事后監管平臺,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
六、聯合檢查步驟
(一)制定計劃。由市氣象局(牽頭單位)制定聯合檢查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并組織協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加聯合檢查。
(二)隨機抽取待查企業。由市氣象局(牽頭單位)通過安徽省事中事后綜合監管系統,在監管對象庫中,按照比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并在本部門執法檢查人員庫中按每戶企業2名執法檢查人員的標準隨機抽取匹配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將抽取的檢查對象通過安徽省事中事后綜合監管系統派發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其他聯合檢查單位匹配任務。市氣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領企業后,按至少2名執法檢查人員的標準,從本部門執法檢查人員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執法人員進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檢查對象與執法檢查人員完成匹配后,由系統自動生成“安徽省隨機抽查檢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戶企業對應一份檢查表格。
(五)依法開展聯合檢查。各部門按照本部門“一企一表”,組織執法人員按照牽頭單位市氣象局統一安排一同到企業開展聯合檢查工作,確保“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檢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聯合檢查工作方案確定的內容進行,入企檢查、結果上傳公示等工作務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檢查結果。檢查結束后,由參與檢查的部門在檢查結束起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分別錄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綜合監管系統,檢查結果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在企業名下向社會公示。牽頭單位市氣象局將檢查結果匯總表報市商改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檢查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責任意識,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切實提高檢查效能,統一調度,服從安排,確保“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對隨機抽查的宣傳報道,爭取監管對象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檢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為順利推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一單兩庫”實施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對監管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及抽查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錄入、更新并公開相關信息,確保監管對象齊全、監管人員合格、監管事項合法。
(四)嚴格工作紀律。檢查過程中,嚴肅工作紀律,不得妨礙監管對象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收受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對抽查監管工作中失職瀆職和違紀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市氣象局人:張奎超;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王冉。
附件:1.宿州市2025年對重點防雷單位“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2.宿州市2025年對重點防雷單位“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3.宿州市2025年度全市重點防雷單位“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情況匯總統計表。
宿州市氣象局 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
宿州市2025年對重點防雷單位“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
行業 名稱 |
發起 單位 |
抽查事項 |
檢查依據 |
配合單位 |
抽查事項 |
檢查依據 |
1 |
重點防雷單位 |
市氣象局 |
重點防雷單位防雷設置情況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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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市、縣(區)市場監管部 門 |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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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2024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
附件2
宿州市2025年對重點防雷單位“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序號 |
任務名稱 |
聯查部門 |
抽查事項 |
聯查對象 |
檢查主體 |
責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時間 安排 |
備注 |
1 |
重點防雷單位雷設置情況監督檢查
|
氣象管理部門
|
重點防雷單位防雷設置情況監督檢查
|
全市重點防 雷有關單位
|
市、縣級氣象管理部門、市 場監管部門 |
市氣象局牽 頭發起,市 市場監管部 門按職責分 工負責;縣 區級氣象管 理部門牽頭 發起縣級聯 查
|
根據實際 情況確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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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至11月 |
|
市場監管部門 |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 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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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宿州市2025年度全市重點防雷單位“雙隨機、一公開”
聯合抽查情況匯總統計表
檢查部門 |
檢查企業數量(戶) |
出動執法 檢查人員(人次) |
抽查結果(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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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現問題 |
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
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
不配合檢查情節嚴重 |
未發現開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經營活動 |
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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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氣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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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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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該統計表由市氣象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匯總填寫上報 |
負責人: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