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 003187229/202504-00030 信息分類: 回應關切
發布機構: 宿州市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4-28 發布日期: 2025-04-28 17:42
文  號: 性: 有效
生效時間: 廢止時間: 暫無
名  稱: 【工資收入】明確了!提前發工資!
政策咨詢機關: 暫無 政策咨詢電話: 暫無

【工資收入】明確了!提前發工資!

來源:中國會計報、中國政府網 瀏覽量: 發表時間:2025-04-28 17:42
“五一”假期馬上就要到了

小伙伴們請注意

你的工資可能會提前發哦




這些人可提前發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注意:工資發放只要不拖欠就不違法。但如果發薪日正好在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應提前在最近工作日發放工資。


勞動節: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7日(星期日)上班。


用人單位月工資支付日在1日~5日的(勞動節假期),工資可以提前發。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日前發工資,這就意味著勞動節假期有不少單位4月底就會提前發放工資。



加班費怎么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在勞動節期間加班的

5月1日、5月2日(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加班天數×3倍


5月3日、5月4日、5月5日(休息日):

若無安排補休,則——

日工資×加班天數×2倍


在調休日加班的

例如,4月27日補班5月5日,調休日屬于工作日:

日工資×加班天數×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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