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州市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州市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宿政辦秘〔2024〕3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宿州市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2024年9月23日
宿州市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
(2024-2026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改善全市農村人居環境,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實施綜合治理
按照“查污溯源、一水一策、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治理思路,統籌內源與外源、岸線與水體治理,加強生態修復,全面消除現有1215個農村黑臭水體,強化控源截污,增強水體自凈能力,進一步改善水體水質。
(一)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根據地理、氣候、人口分布密集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治理生活污水,優先選擇資源化利用和生態化處理模式治理。對于周邊居住集中、人口密度大、排污口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水體,鼓勵采取納管、集中或相對集中處理模式;對于周邊人口較密集,有一定量污染物入河的水體,探索建設“大三格+人工濕地(或生態濾池)”;對于周邊居住分散、人口較少或生活污水產生量少的水體,探索建設“生態濾池+四小園(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全面摸排農村黑臭水體周邊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著力解決設施閑置、空轉及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出水水質不達標等突出問題,嚴防污水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直排水體。(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按照“愿改則改、能改則改”原則,實施水體周邊農戶改廁工作,有效銜接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防止糞污進入水體。(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清理內源污染和垃圾。對底泥淤積嚴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等現象的黑臭水體開展清淤治理,妥善處置底泥并合理利用。(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及時清理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體系,全面清除水體周邊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定期清理浮萍、水葫蘆等水生植物和水體垃圾、漂浮物,防止漚爛腐敗污染水體。(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三)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攔截凈化農田退水,推廣應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對有條件的地方采取生態溝渠、植物隔離帶、生態緩沖帶、徑流集蓄池等措施,削減水體污染。依法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完善糞污收集、貯存設施建設,推動畜禽糞污綜合利用,鼓勵種養結合、糞肥還田,防止畜禽糞污等直排。建立健全畜禽糞污收儲運體系,保障縣級和區域糞污處理中心、村莊糞污收集設施有效運轉,加強計劃和臺賬管理。依法排查整治違法網箱圍網養殖,鼓勵改造升級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備,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和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實現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治理工業和服務業污水。開展涉水排污企業排查,依法依規關停取締“散亂污”企業,推動企業入園,督促指導不具備入園條件的企業完善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督促指導農產品加工及汽修、民宿、餐飲、賓館、酒店、農家樂等服務業經營者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杜絕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污水直排外環境。(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修復水體生態。盡量保留原有岸坡或采用生態型護坡,對崩岸、塌岸嚴重的河段,可采取必要的硬質護岸措施。增強水體流動性,對存在水系割裂、水體流動性差、季節性斷流、干涸等問題的斷頭河道、溝渠或封閉坑塘,可采取水系連通措施。(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對自凈能力較弱的坑塘、溝渠,可種植蘆葦、菖蒲等水生植物,放養魚類、貝類,因地制宜改造成人工濕地、氧化塘等或設置曝氣增氧、人工浮島等設施設備。(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水利局)
二、加強長效管護
強化管用結合、長治長效,建立完善農村水體及治理設施日常巡查管護制度,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用”相結合,以用促治、以用促管,有機銜接常態管理與有效利用,實現長治久清。
(一)完善日常管護。探索采取政府補貼、受益者適當付費等方式,建立健全農村小微水體管護長效機制。結合農村公益性崗位,做好定期巡查,及時清除水面漂浮物和岸坡垃圾。及時清理水體、岸坡的枯死水草、落葉、農村生產垃圾等。做好三格式化糞池、生活污水處理等設施日常管護,出現故障要及時報修,確保正常運行。規范開展完成治理的水體水質監測。(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將河道類型的農村黑臭水體作為河湖長巡河重點,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二)推廣以用促治。采取承包經營等多種形式,合理利用農村閑置水體,堅持宜農則農、宜漁則漁,因地制宜種植水生經濟作物,放養魚、蝦、蚌、螺等,推動農村水體資源轉化為經濟資源。(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三)加強多方監管。加強廢棄農膜、化肥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管理,構建村莊收集、鄉鎮轉運、市縣統一處置的回收處理體系。優化農作物秸稈收儲網點,科學還田、離田利用,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科學布設生活垃圾收集設施,防止垃圾亂扔亂倒進入水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加強農村建房管理,防止騎河倚堤建房污染水體。(責任單位:市水利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村新開辦涉水排放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落實水污染防治責任,采取措施消除水污染影響,防止污水直排外環境。(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引導群眾參與。多渠道受理群眾舉報,及時公布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有關信息,確保排查情況真實準確。廣泛聽取群眾對治理方案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黑臭水體治理。通過政府及相關部門網站等及時向社會公示已完成治理的農村黑臭水體,自覺接受公眾監督。(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三、強化組織保障
各縣區、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結合實施“千村引領、萬村升級”工程,建立健全市級督促調度、縣級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成立工作專班,落實具體任務。依托“鄉村大喇叭”“生態振興之聲”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載體,加強生態環保相關政策法規、治理正面典型宣傳,公開曝光群眾反映強烈、返黑返臭嚴重的負面典型案例,推動問題整改到位。加強資金統籌,建立健全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資金穩定投入和績效評估機制。
附件:宿州市農村黑臭水體治理(2024-2026年)年度目標任務表
附件
宿州市農村黑臭水體治理
(2024-2026年)年度目標任務表
地 區 |
治理總任務 |
2024年任務 |
2025年任務 |
2026年任務 |
||||
水體數(個) |
面積 (萬㎡) |
水體數(個) |
面積 (萬㎡) |
水體數(個) |
面積 (萬㎡) |
水體數(個) |
面積 (萬㎡) |
|
全 市 |
1215 |
382.65 |
435 |
188.63 |
428 |
123.97 |
352 |
70.05 |
碭山縣 |
276 |
62.44 |
90 |
7.77 |
102 |
28.15 |
84 |
26.51 |
蕭 縣 |
338 |
71.53 |
124 |
41.62 |
126 |
20.66 |
88 |
9.26 |
埇橋區 |
295 |
107.83 |
106 |
55.94 |
98 |
28.28 |
91 |
23.61 |
靈璧縣 |
210 |
87.86 |
70 |
44.56 |
73 |
34.56 |
67 |
8.74 |
泗 縣 |
93 |
50.99 |
42 |
36.74 |
29 |
12.33 |
22 |
1.93 |
市高新區 |
1 |
0.005 |
1 |
0.005 |
0 |
0.00 |
0 |
0.00 |
宿馬園區 |
2 |
1.99 |
2 |
1.99 |
0 |
0.00 |
0 |
0.00 |
備注:數據統計時間截至2023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