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 003187229/202409-00030 信息分類: 應急管理
發布機構: 宿州市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20 發布日期: 2024-09-20 17:44
文  號: 宿防指〔2024〕11號 性: 有效
生效時間: 廢止時間: 暫無
名  稱: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將防汛防臺風
三級應急響應調整為四級的通知
政策咨詢機關: 暫無 政策咨詢電話: 暫無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將防汛防臺風
三級應急響應調整為四級的通知

來源:宿州市應急局 瀏覽量: 發表時間:2024-09-20 17:44 編輯:信息公開

各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市管各園區管委會:

鑒于第13號臺風“貝碧嘉”對我市風雨影響已基本結束,防汛形勢總體趨穩。根據《宿州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規定,經會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于92017時將防汛防臺風三級應急響應調整為四級。

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關注第14臺風“普拉?!卑l展趨向,保持高度警惕,發揚連續作戰精神,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持續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加強風險隱患排查處置,切實做好堤防巡查防守,落實防汛防臺風各項責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4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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