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宿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宿政秘〔2023〕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宿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已于2022年3月31日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22年12月19日通過省自然資源廳審批,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3年2月15日
宿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2021—2025年)
目 錄
總 則
“十四五”時期是宿州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征程、推進“經濟強、百姓富、生態美”的新階段、現代化美好宿州建設的關鍵期,為更好發揮礦產資源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支撐作用,提高能源資源保障能力,統籌部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全面推動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礦產資源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文件,按照《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年)》《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安徽省“十四五”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安徽省地質勘查規劃(2021-2025年)》《宿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規劃部署,按照《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要點》編制《宿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是宿州市“十四五”時期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行動綱領,是落實、細化上級規劃目標任務、規劃布局、依法履行礦產資源管理職責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市域內涉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活動的相關規劃,應當與本《規劃》做好銜接。
《規劃》基準年為2020年,目標年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規劃》適用宿州全市域。
第一章 現狀與形勢
第一節 經濟社會發展概況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當前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這個大變局加速演變,國際環境日趨復雜,對我國的礦業發展環境也產生新的影響。在我國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過程中,宿州發展面臨多方面的新機遇。宿州市地處安徽省北部,華北平原南部,四省交匯區域,是安徽省重要的煤電工業基地之一,即是全省對接長三角、中原城市群的重要節點和橋頭堡,也是我省參與區域競爭的前沿陣地。宿州市下轄1個市轄區、4個縣,由西北至東南分別為碭山縣、蕭縣、埇橋區、靈璧縣及泗縣。
“十三五”期間宿州市國民經濟穩步增長,地區生產總值連跨八個百億元臺階,突破2000億元,2020年全年生產總值(GDP)2044.99億元,主要經濟指標增速全省靠前,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8%,高于全省平均增速,保持發展趕超勢頭,在全省格局中的位勢和作用進一步提高,三次產業結構由“十二五”末的21.7∶41.0∶37.3調整到2020年的15.2∶35.2∶49.6,經濟結構更加優化。礦業經濟是宿州市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2020年全市礦業總產值83.42億元,占全市生產總值的4.1%,年均增長率11.03%,高于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率。
第二節 礦產資源現狀
一、礦產資源概況
宿州市礦產資源較豐富,煤炭、瓷石、鹽礦等為優勢礦種保有資源儲量位列全省前列,資源分布較集中。其中能源礦產以煤炭為主,儲量大,煤種齊全,主要為氣煤、肥煤、焦煤、瘦煤等,煤質優良,發熱量高,開采條件良好,勘查程度高;非金屬礦產主要集中在埇橋區北部、蕭縣中東部、靈璧縣東北部等地,已查明資源儲量的達十余種,分布廣泛,資源儲量遠景大,其中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瓷石、高嶺土等礦產勘查程度較高;金屬礦產種類少,規模較小。
截至2020年底,已查明具有一定資源儲量規模的各類礦產17種(含共、伴生礦種),查明各類礦產資源總計近80億噸。上表礦區76處(含共、伴生礦產),按礦床規模劃分,大型礦床18處、中型21處、小型及以下37處;按勘查程度劃分,勘探23處、詳查22處、普查25處、預查6處;按礦產資源類別劃分,能源礦產38處、金屬礦產1處、非金屬礦產37處(含共、伴生礦產)。各類礦產中煤炭是宿州市礦產資源的主體,煤炭及各類非金屬礦產(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瓷石等)是宿州市的優勢礦種。
截至2020年底,宿州市共有礦山25家,按開采礦種劃分,建筑石料用灰巖9家、煤炭8家、水泥用灰巖2家、瓷石2家、鐵礦、高嶺土、耐火粘土、飾面石料用大理巖各1家;按開采規模劃分,大型16家、中型6家、小型及以下3家;按開發利用狀態劃分,生產13、籌建10、停產2家;按企業性質劃分,有限責任公司11家、國有企業6家、股份有限公司4家,集體企業2家、股份合作企業1家、私營合伙企業1家。
二、“十三五”取得成效
礦產資源保障加強。三輪規劃期間全市共新增查明礦產地7處(含共、伴生礦種),其中大型2處、中型4處、小型1處,三輪規劃預期新增礦產地目標完成。新增備案煤炭資源量9849.1萬噸、鹽礦礦石量31400.0萬噸、水泥用石灰巖3072.3萬噸等,為后續資源的開發利用提供了資源保障。
專欄一 “十三五”期間新增礦產地及資源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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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類別 |
礦床規模 |
開發利用情況 |
新增 資源儲量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已利用 |
未利用 |
||
煤炭 |
0 |
1 |
0 |
0 |
1 |
9849.1萬噸 |
鹽礦 |
1 |
0 |
0 |
0 |
1 |
31400.0萬噸 |
玻璃用石英巖 |
1 |
1 |
0 |
0 |
1 |
1319.9萬噸 |
水泥用灰巖 |
0 |
1 |
0 |
0 |
1 |
3072.3萬噸 |
冶金用白云巖 |
0 |
1 |
0 |
0 |
1 |
6554.1萬噸 |
建筑石料用灰巖 |
0 |
1 |
0 |
0 |
1 |
4895.1萬立方米 |
金剛石 |
0 |
0 |
1 |
0 |
1 |
1960克 |
合計 |
2 |
4 |
1 |
0 |
7 |
|
地質調查、勘查工作取得新進展。三輪規劃期間,宿州市開展了安徽淮北-亳州地區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安徽省烈山區宋疃-蕭縣圣泉鄉金銅多金屬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碭山酥梨產地地質背景調查評價等多個調查評價項目,開展了安徽省蕭縣王大莊勘探區煤炭勘探、安徽淮北煤田朱樓北部勘查區煤炭普查、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龜山水泥用灰巖礦普查、安徽省泗縣朱山礦區玻璃用石英巖礦、安徽省宿州市城東-灰古鎮煤炭資源預查、安徽省碭山縣范集勘查區礦鹽礦普查等多個勘查項目。項目均已完成成果驗收。
礦業規模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三輪規劃實施以來,全市礦山總數從2015年的94家減少到2020年的25家,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山由56個減少到9個,大中型礦山所占比例由2015年的14%提高到88%,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總量調控效果顯著,基本完成了煤炭、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總量控制預期性指標,促進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集約規模開發,非煤礦山由原來的“散、小、弱、亂”,規范為現在的“規?;?、集約化、健康化”綠色發展。
關停礦山得到了有效治理和修復。三輪規劃期間,全市共完成了405個關停、廢棄礦山的生態修復項目,修復治理覆土面積達6122公頃,逐步形成了自然山體環境修復和土地資源高效利用相結合的廢棄礦山環境治理模式,增加了耕地數量,讓廢棄礦山變“青山”、變“寶地”,走出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新路子。
采礦業產值穩步增長。三輪規劃期間,由于礦石開采量增長及煤炭、建筑石料等非金屬礦石價格的上漲,全市采礦業產值由2015年的51.26億元提升至2020年的83.42億元,年均增長率達11.03%,遠超三輪規劃目標值。
礦業綠色發展穩步推進。三輪規劃期間,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出臺市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綠色礦山建設意見等多個發展綠色礦業政策文件,引導礦山企業走出一條資源安全與生態保護相統籌、礦山建設與綠水青山相協同、企業發展與人民意愿相一致的綠色礦業發展新路子。全市3家礦山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其余礦山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正在積極開展中。
礦業權市場建設、管理手段日益完善。三輪規劃期間,宿州市大力推進礦業權市場化運作,全面運用市場機制有償出讓礦業權。礦業秩序趨向好轉,礦政管理工作更為高效、準確,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檢查監管,每年對全市生產礦山開展一年兩次的全覆蓋檢查,提高了規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專欄二 “十三五”規劃完成情況 |
||||||
單位 |
三輪規劃 |
2020年 完成情況 |
指標屬性 |
|||
基期年 |
目標年 |
|||||
礦石開采總量 |
萬噸 |
2000.4萬噸 |
4200-4500萬噸 |
2884.7萬噸 |
預期性 |
|
采礦業產值 |
億元 |
51.26 |
65-72 |
83.42億元 |
||
新增礦產地 |
處 |
/ |
1-3處 |
7處 |
||
主要礦種調控指標 |
煤 |
萬噸 |
1436.4 |
1300萬噸 |
1188.0萬噸 |
|
水泥用灰巖 |
萬噸 |
562.3萬噸 |
650萬噸 |
611.8萬噸 |
||
建筑石料用灰巖巖 |
萬噸 |
0萬噸 |
1700萬噸 |
1084.8萬噸 |
||
瓷石礦 |
萬噸 |
0萬噸 |
750萬噸 |
0萬噸 |
||
礦山總數 |
家 |
94 |
73 |
25 |
約束性 |
|
大中型礦山比例 |
% |
13.83% |
45% |
88% |
||
“三率”水平達標率 |
% |
|
煤炭:85%; 灰巖:75% |
煤炭:100% 灰巖:100% |
||
礦山治理面積 |
公頃 |
[759] |
[1610] |
[6122] (生態修復) |
||
礦山復墾面積 |
公頃 |
[431] |
[1971] |
[1333] |
||
綠色礦山比率 |
%(家) |
|
20(15) |
12(3) |
預期性 |
注:[]代表5年累計數,下同。
三、存在問題及不足
部分資源優勢未及時轉化為經濟效益。“十三五”期間,我市礦石開采總量偏差較大,瓷石、水泥配料等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較高。蕭縣丁里及丁里南瓷石、蕭縣旗桿樓鐵礦等大中型礦產地的礦產資源優勢未能有效釋放;由于礦業政策等原因建筑石料礦業權投放不足;水泥配料等資源保障能力有限,資源供需失衡。
礦業綠色發展仍需加強。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矛盾依然存在,部分礦業權與生態保護紅線、各類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等范圍重疊問題仍未有效解決;礦業轉型升級和綠色低碳發展力度還不夠,缺乏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政策。目前僅有3家國家級綠色礦山,綠色礦山建設成果有待進一步加強。
第三節 形勢與要求
一、礦產資源面臨的形勢
宿州市地理位置優越,有著加速生產要素集聚,強化東部地區產業轉移、南北區域交流合作的戰略通道功能,有著“一城兩區三基地”的發展愿景,勢必帶動全市經濟快速發展和城鎮化基礎建設快速推進。宿州市將充分把握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一帶一路”、淮河生態經濟帶、淮海經濟區、中原城市群等國家重大戰略機遇,加快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對能源、有色、化工、建材等礦產品原料的需求將逐步上升,礦產資源的消費剛性需求會有一定增強,將繼續維持并發展以煤炭工業帶領電力、煤化工、建材工業等主導產業的礦業格局。
“十四五”規劃期間是宿州市經濟加快轉型升級、提高集約化規?;_發程度、全面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的關鍵時期,未來礦山企業發展必須轉變發展理念,加快科技創新,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品質,以適應國內礦業發展的新局面。
煤層氣能源是宿州市未來非常規能源的新突破和發展方向,規劃期內應積極推動煤層氣資源的勘查、開發及利用。隨著風能、太陽能、核能等清潔能源的快速發展,煤炭能源應穩定原煤生產,積極推進化解過剩產能,嚴格控制新增產能,推進煤炭綠色開采和清潔高效轉化,圍繞“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提高本地利用率”的方針進一步推動煤炭產業向電力、煤化工等延伸。同時積極開展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做好綠色勘查和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宣傳、推廣和監督。非煤礦山控制總量規模、優化產業結構,使建筑石料用灰巖、水泥用灰巖等主要礦產趨于規?;?、集約化開采。
二、礦產資源保障程度分析
目前宿州市礦產資源煤炭、建筑石料用灰巖、水泥用灰巖、高嶺土礦等礦產,規劃期內自給有余。瓷石等礦產雖資源豐富,但未正式開采,仍需外購。石油、天然氣、鐵其他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礦產資源,依賴于外購。
1.能源礦產
“十三五”期間,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得到有效化解,煤炭生產結構不斷優化,近年來煤炭價格持續穩步走高,宿州市煤炭基本保持供需平衡,未來煤炭需求量將隨著經濟發展而保持增長,目前宿州市各大煤炭礦山企業基本化解了過剩產能。
截至2020年底,煤炭保有資源儲量41.06億噸,產量1188.0萬噸,預期2025年煤炭原煤需求量為1300萬噸,按年均產量1300萬噸預算,煤炭保有資源量可開采100年以上,能夠滿足規劃期內國民經濟發展需求,資源保障程度高。
2.金屬礦產
宿州市金屬礦產主要為鐵礦,鐵精礦供需缺口較大,對外依存度較高,工業化、城鎮化、基礎建設等持續發展對鋼鐵產品的需求依然強勁。宿州市金屬礦產儲量相對匱乏,目前僅有蕭縣旗桿樓鐵礦1處,保有資源儲量1429.0萬噸,暫未開采。
2.非金屬建材礦產
宿州市非金屬礦以建筑石料用灰巖、水泥用灰巖、瓷石等為主,三輪規劃以來,水泥用灰巖礦石量略有上升,為各地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較為有力的資源保障。宿州市建筑石料用灰巖、水泥用灰巖、瓷石等非金屬礦產資源儲量較大,具有較強的開發利用潛力。隨著“十四五”規劃的進一步落實,宿州市將繼續加強重點城鎮建設工作并加快建設重大新型產業基地,大量市政基礎建設仍將對水泥建材、建筑砂石等有較大的需求。
截至2020年底,宿州市建筑石料用灰巖保有資源儲量4941.5萬立方米(未上表礦區保有約38000萬立方米),預期2025年產量可達3500-4500萬噸;水泥用灰巖保有資源儲量14223.7萬噸,預期2025年產量可達800-1000萬噸;瓷石保有資源儲量129045.03萬噸,預期2025年產量可達100-300萬噸。上述非金屬礦產規劃期內均能保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求,但目前水泥用灰巖實際可開發利用的資源儲量僅能滿足礦山不足10年的開采,目前急需尋找后備資源。此外水泥配料礦資源保障程度底,目前市內水泥企業均需外購。急需加大水泥用灰巖礦、水泥配料礦的勘查力度。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認真貫徹強化“兩個堅持”實現“兩個更大”的目標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穩定礦產資源供給為目標,以推進資源合理利用與保護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優化開發布局,加快結構調整,強化開發管控,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動礦業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宿州市礦產資源賦存特點,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推進建筑石料用灰巖、水泥用灰巖等非煤礦山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維持供需平衡,促進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積極開展綠色礦業建設,統籌安排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等各項工作,促進和保障宿州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基本原則
依據并服從上級規劃,以《安徽省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宿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宿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為依據,細化落實上級規劃部署,與宿州市相關行業和部門規劃相銜接。
堅持生態優先,深化礦業高質量發展。堅持綠色發展,深入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碳達峰和碳中和為導向,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到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全過程,加快健全礦業綠色發展長效機制,突出資源節約與高效利用,提升我市礦業高質量發展水平。
堅持底線思維,保障戰略性礦產安全。面對復雜的國際新形勢,立足安徽省及我市實際,圍繞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長三角區域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提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控水平,強化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
堅持創新引領,切實強化科技支撐。加快轉變礦產資源管理模式,規范勘查開發秩序,探索適應改革發展的制度創新。以科技創新為引領,加大基礎地質研究支持力度,強化原始創新,加大對制約我市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廣應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
堅持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資源觀,降低資源消耗強度,健全節約集約利用制度體系,著力轉變開發利用方式、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礦業經濟提質增效,強化綜合利用,全面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
堅持合理開發,充分轉化資源優勢。依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條件,結合區位經濟發展需要,充分利用市內資源和市場,同時積極利用其他地區資源和市場,緊緊圍繞宿州市實際需要,綜合勘查、合理開發、有效保護,發揮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作用,促進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
第三節 規劃目標
一、規劃期目標(2025年)
堅持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穩中求進以保障宿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為目標,調整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和布局,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規劃宏觀調控作用,促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發展綠色礦業和堅持礦業循環經濟。
主要礦產資源保障程度進一步提高。規劃期內,創新地質勘查新機制,調動各方面地質找礦積極性,引導社會勘查資金投入,聚焦主要礦產找礦行動,保持煤、水泥用灰巖、鹽礦、瓷石等傳統優勢礦產資源增儲,實現煤層氣等礦產資源找礦新進展。
專欄三 宿州市礦產資源勘查規劃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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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目標年(2025) |
指標屬性 |
|
礦產資源勘查 |
新增 |
煤炭 |
礦石 億噸 |
[1-1.5] |
預期性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 億噸 |
[0.5-1] |
|||
鹽礦 |
礦石 億噸 |
[1-2] |
|||
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 |
處 |
[3-4]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更加優化。規劃期間,合理限制煤炭新增產能,開采總量保持穩定,科學調控水泥用灰巖新增產能,提高瓷石礦、大型建筑石料礦山礦產資源供應能力。壓縮限制磚瓦用粘土等非金屬小型礦山設置,進一步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
|
||||||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基準年(2020) |
目標年(2025) |
指標 |
|
屬性 |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 |
礦山數量 |
個 |
25 |
30 |
預 期 性 |
|
大中型礦山比例 |
% |
88 |
90 |
|||
開采總量 |
萬噸 |
2884.7 |
6500-7500 |
|||
年開采量 |
煤炭 |
原煤萬噸/年 |
1188.0 |
1300 |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萬噸/年 |
611.8 |
800-100 |
|||
建筑石料用灰巖 |
礦石萬噸/年 |
1084.8 |
4300-5200 |
|||
瓷石礦 |
礦石萬噸/年 |
0 |
100-300 |
礦業綠色發展機制基本形成。規劃目標年,市域礦業綠色發展長效機制基本建立,綠色勘查、綠色礦山市級標準全面制定,市級綠色礦山建設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新建礦山必須按照綠色礦山要求建設、大中型礦山逐步達到綠色礦山行業標準,信息化、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有序推進,打造一批國內領先的標桿型礦山企業。
礦政管理與服務水平加快提升。全面推進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細,資源家底更加清楚。“凈礦”出讓取得成效,出讓收益征收、分配機制更趨合理?;就瓿傻V業權市場和公共服務體系現代化建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善于用市場的邏輯謀事、用資本的力量干事,使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礦產資源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展望期目標(2035年)
繼續開展優勢礦種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煤炭礦產勘查中進一步加強已有煤炭礦區深部和外圍找礦的力度,并加強煤炭共生礦產耐火粘土、高嶺土等的勘查與評價,為資源綜合利用打下堅實基礎,同時積極開展宿南地區煤層氣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加強水泥用灰巖等礦種的勘查工作,穩步提高礦產資源保障程度。
采礦業總產值保持穩步增長,礦業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式轉型升級;進一步增加大型礦山的比例,2035年達90%以上,礦石產量和采礦業總產值保持持續增長,精加工的礦產品比例進一步提高,嚴格控制小礦山數量。
不斷加強礦山建設與社會全面協調和諧發展,大力推進綠色礦業建設,全面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基本實現“環境友好型”礦業發展。
進一步完善礦政管理水平,礦業權市場運作規范化、法制化,不斷提高礦政管理的透明度、不斷簡化礦政審批手續,增強礦政管理部門服務意識、服務體系完善,將礦政管理向礦政服務轉變。
主要礦產資源儲量穩步擴大,礦產資源調查、勘查、開發、利用等技術水平邁上新臺階;在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的要求下,科學布局礦業空間、合理確定礦山規模結構,全面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加大碳中和工作。礦業發展與生態文明深入融合;綠色管控理念貫穿礦業發展全領域,全面推行綠色勘查,全面建設綠色礦山,達到礦地和諧的基本局面,實現礦業高質量發展新模式。
第四節 勘查開發總體布局
一、落實上級規劃部署
落實國家級能源資源基地及國家規劃礦區。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劃定的兩淮煤礦能源資源基地及淮北國家規劃礦區在我市的部分,根據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主要方向,結合礦產資源特點、礦業權現狀、環境容量和經濟發展需求,加強國家級能源資源基地及國家規劃礦區建設,加大深部和外圍煤礦資源找礦增儲,實現資源規模開發和產業集聚發展?;亟ㄔO應在生產力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用礦用地用林、重大項目安排及相關產業政策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和保障。
專欄五 國家級能源資源基地及國家規劃礦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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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名稱 |
行政區 |
面積(km2) |
主攻礦種 |
共(伴)生礦種 |
NY01 |
兩淮煤礦能源資源基地(宿州市部分) |
蕭縣、 埇橋區 |
969.7 |
煤炭 |
煤層氣、耐火粘土 |
GK01 |
淮北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宿州市部分) |
蕭縣、 埇橋區 |
969.7 |
煤炭 |
煤層氣、耐火粘土 |
落實省級重點勘查區。落實《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劃定的淮北煤系天然氣煤礦重點勘查區涉及到宿州市的部分。開展宿州市宿南-童亭地區煤層氣、宿州蕭縣地區煤系天然氣綜合調查評價。加強煤系天然氣等重要能源礦產的勘查,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程度。
落實省級重點開采區。落實《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劃定的淮北重點開采區在我市的部分。優化煤炭產業、促進煤炭企業轉型升級,穩控煤炭產量、保障能源礦產需求。
落實省級開采規劃區塊。落實《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劃定的蕭縣張大屯煤礦、碭山縣朱樓煤礦兩個開采規劃區塊。支持采礦權指標優先投放,保障新設采礦權順利落地,積極推進省級開采規劃區塊礦山建設。
二、礦產資源開發重點發展區域
統籌我市礦產資源稟賦、開發利用現狀、礦業集群分布的情況,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以省內礦產資源保障和服務長三角一體化區域發展為目標,以縣域范圍為基本單位,進行勘查開發保護區域布局,將全市分為宿北區、宿中區、埇南區、靈北區四個區域進行規劃管控。
宿北區。主要為碭山縣北部及南東部、蕭縣西部,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各類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限制規定,開展鹽礦、煤炭等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落實省級開采規劃區塊。
宿中區。主要為蕭縣中東部、埇橋區北部,是宿州低山丘陵的主要分布地帶,提高該區域內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瓷石等非金屬礦的勘查開發利用水平,進一步優化布局,集約化、規?;_采礦產資源,充分發揮區域礦業優勢,規劃建設蕭縣陶瓷產業重點發展區。
埇南區。主要為埇橋區南部,推進淮北國家級能源基地建設,優化煤炭產業、促進煤炭企業轉型升級,穩控煤炭產量、保障能源礦產需求,探索“探采一體化”開發利用方式,充分發揮區域礦業優勢,規劃建設宿南地區煤—煤電—煤層氣產業重點發展區。
靈北區。主要為靈璧縣北部,提高該區域內建筑石料用灰巖、飾面石材等非金屬礦的開發利用水平,進一步優化布局,集約化、規?;_采礦產資源。
第三章 地質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
第一節 地質礦產調查評價
加強基礎地質工作,推廣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智能化新技術。加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開展宿州市宿南-童亭地區煤層氣、宿州蕭縣地區煤系天然氣綜合調查評價;開展開展宿州市淺層地熱資源調查評價,研究地熱資源的開發、利用及評價;加大我市優質非金屬和天然飲用礦泉水等礦產資源專項調查評價工作。
實施礦產資源國情調查。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技術標準和要求,采用集成與調查相結合方式,定期開展全市礦產資源的數量、結構、品質、空間分布、占用情況調查,以及礦產資源潛力評價,動態評價供需形勢和保障程度研究,完善礦產資源核心數據庫更新,為全市礦產資源勘查保護、合理開發利用等提供基礎數據。
第二節 礦產資源勘查
明確重點勘查礦種。宿州市礦產資源勘查的主要礦種為煤炭、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金剛石、巖鹽、銅礦和煤層氣等,其中煤炭、煤層氣、水泥用灰巖、巖鹽、礦泉水、地熱、建筑石料用灰巖是本輪規劃期內的重點勘查礦種,適當加強水泥配料用礦的勘查力度,禁止磚瓦用粘土的勘查。
加強生產礦山深部及外圍勘查。鼓勵礦山企業出資開展采礦權深部勘查,統籌各級財政資金出資開展礦山邊部勘查,形成生產礦山深部與邊部勘探相配合模式,通過攻深找盲、探邊摸底等方式提升資源儲量。
第三節 劃定勘查區塊
嚴格落實差異化管理。正確處理好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在確保生態安全的同時,保障部分戰略性礦產的資源勘查和儲備,生態保護紅線、各類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范圍內嚴格遵從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的規定。其中自然保護地的核心保護區內,除依法設立的鈾礦、油氣探礦權外,限制其他礦種的勘查;自然保護地內一般控制區和自然保護地以外的生態保護紅線區域,除鈾、油氣、銅、鎳、鋰、鈷、鋯、稀土礦等礦種外,限制其他礦種的勘查。
合理劃定重點勘查區。落實1個省級規劃在宿州市域內劃定的重點勘查區。以宿州市優勢、特色礦種,并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區域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在成礦地質條件有利和找礦前景良好的地區,劃定2個市級重點勘查區,即碭山縣北部巖鹽礦重點勘查區、蕭縣東部-埇橋北部非金屬礦重點勘查區。
專欄六 宿州市重點勘查區 |
||||||
編號 |
名 稱 |
行政區 |
面積 (km2) |
主要礦種 |
已設探礦權 |
擬設探礦權 |
KZ01 |
淮北煤系天然氣煤礦重點勘查區(宿州市部分) |
埇橋區 |
580.0 |
煤層氣 煤炭 |
5 |
0 |
KZ02 |
碭山縣北部巖鹽礦重點勘查區 |
碭山縣 |
144.5 |
鹽礦 |
2 |
2 |
KZ03 |
蕭縣東部-埇橋北部 非金屬礦重點勘查區 |
蕭縣 埇橋區 |
99.6 |
水泥用 灰巖 |
2 |
3 |
規范設置勘查區塊。省級規劃未在宿州市域內劃定勘查規劃區塊。根據礦業權出讓登記管理權限和國土空間管控要求,結合宿州市礦產資源特點、勘查程度、資源潛力等因素及其動態變化的影響,共劃定市級勘查規劃區塊10個。
編號 |
區塊名稱 |
勘查 主礦種 |
面積 |
投放時間 |
KQ01 |
碭山縣北部勘查區巖鹽礦勘查規劃區塊 |
鹽礦 |
27.5 |
2023 |
KQ02 |
碭山縣劉暗樓勘查區礦鹽礦勘查規劃區塊 |
鹽礦 |
19.9 |
2023 |
KQ03 |
碭山縣范集勘查區礦鹽礦勘查規劃區塊 |
鹽礦 |
16.0 |
2021 |
KQ04 |
碭山縣孫集勘查區礦鹽礦勘查規劃區塊 |
鹽礦 |
20.3 |
2022 |
KQ05 |
蕭縣程蔣山北段水泥用石灰巖礦勘查規劃區塊 |
水泥用灰巖 |
1.3 |
2023 |
KQ06 |
蕭縣馬山頭水泥用灰巖礦勘查規劃區塊 |
水泥用灰巖 |
1.1 |
2022 |
KQ07 |
靈璧縣漁溝鎮馬山水泥用灰巖礦勘查規劃區塊 |
水泥用灰巖 |
4.0 |
2025 |
KQ08 |
蕭縣姬莊礦泉水勘查規劃區塊 |
礦泉水 |
2.8 |
2025 |
KQ09 |
蕭縣秤砣山水泥用灰巖礦 |
水泥用灰巖 |
0.4 |
2025 |
KQ10 |
埇橋區大荊山水泥配料用砂巖礦 |
水泥配料用砂巖 |
0.2 |
2025 |
勘查規劃區塊,原則上以探礦權新立為主,一個勘查規劃區塊原則上只設一個勘查主體。采礦權人申請采礦權深部或上部設置探礦權的情形,原則上視同符合規劃。
第四章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第一節 開發利用調控方向
礦產資源開采總量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實施礦產資源可持續供應戰略。實施規范開采、規模開采、合理布局,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并重。
明確開發礦種調控方向。分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對礦產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禁止新設磚瓦用粘土、小型及以下煤礦等采礦權。
穩定控制煤炭開采。穩定控制宿州煤炭開采,保持淮北國家級能源基地煤炭產能穩定,保障能源供應,積極推動煤炭資源高效清潔利用,保持集約化規?;l展,有序推進煤電一體化,提高煤炭洗選比例,開發潔凈煤技術,延長煤、煤電、建材等產業鏈,推進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因地制宜開展非常規能源開發,加快煤層氣探采一體化進程。
高效利用非金屬礦。加快蕭縣陶瓷產業建設發展,高效利用瓷石、耐火粘土等優勢礦產資源;穩步提升全市水泥用灰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推動建設皖北大型水泥原料生產基地;推進巖鹽等特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合理加強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的開發利用,保障宿州市基礎建設。
第二節 開發利用強度
優化礦業結構。合理投放采礦權,到2025年全市礦山企業總數量控制在30家左右,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90%以上(其中煤礦大中型礦山比例100%)。對小型及以下礦山數量進行合理壓縮,重點壓縮非金屬小型礦山,進一步提高大中型礦山企業集中連片開發規模。對長期停工停產的“僵尸礦山”,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處置。
調控全市開發總量。到2025年,全市預期開采總量為6000-7500萬噸。穩定我市煤炭產能,年開采總量控制在1300萬噸左右;保持水泥用灰巖產量穩定增長,年開采總量控制在1000萬噸左右;通過砂石基地建設和提高現有建筑石料礦山開采規模,有序釋放建筑石料產能,建筑石料的年開采總量控制在3500-4500萬噸。
第三節 礦產資源保護
嚴格落實差異化管理。自然保護地的核心區內除依法設立的鈾礦可以開采,限制其他礦種的開采;礦泉水、地熱采礦權在不超出已經核定的生產規模、不新增生產設施的條件下,繼續開采活動,到期后有序退出。自然保護地內一般控制區和自然保護地以外的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內,依法設立的鈾礦可以開采;依法設立的油氣采礦權在不擴大用地范圍的條件下繼續開采活動,到期可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礦區范圍)、注銷;依法設立的礦泉水、地熱采礦權在不超出已經核定的生產規模、不新增生產設施的條件下,繼續開采活動,到期可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礦區范圍)、注銷;限制其他礦種開采。
其他各類自然保護地、重要風景名勝區、文物重點保護單位和名勝古跡等區域,鐵路、重要公路、重要河流、堤壩兩側規定范圍內,港口、機場、國防工程設施圈定地區,以及重要工業區、大型水利工程設施、城鎮市政工程設施附近規定范圍內,原則上不得開采礦產資源。
規劃期內原則上不得在重點開采區或砂石土集中開采區范圍外新設建筑石料采礦權;到展望期,禁止在重點開采區或砂石土集中開采區范圍外開采砂石礦產資源。
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效率。按照自然資源部定期發布的《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做好技術政策引導,將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指標納入開采準入條件,嚴格禁止高耗能、強污染、重浪費資源的綜合利用設計立項。嚴格執行自然資源部頒布的重要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最低指標要求。
執行礦山最低開采規模設計標準。堅持礦山設計開采規模與礦區資源儲量規模相適應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安徽省最低開采規模設計標準規定。落實省規劃最低開采規模制度,適度提高宿州市開采條件差、地質環境影響嚴重的礦種小型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
堅守礦山環境保護準入條件。新建、改建、擴建礦山建設項目需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評價制度及建設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并將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建設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作為申辦采礦證和礦山建設項目審批的必備依據;履行安全生產審批手續,必須有與生產規模、生產工藝相適應的污染物處理能力和生態恢復措施。
第四節 開發利用布局
加強規劃分區的空間管控。充分發揮能源資源基地、重點開采區、國家規劃礦區、砂石土集中開采區的引導聚集作用,保障新設采礦權順利落地。不搞大開發的戰略,以不破壞生態環境為前提,優化礦產開發布局。對在生態保護紅線、各類自然保護地和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礦業權,差別化制定退出方案,穩妥有序做好評估、調整和退出工作。
引導資源合理配置。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形成公平競爭的礦業權市場,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按照礦山開發規模與礦床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科學劃定開采規劃區塊,明確準入條件和出讓時序安排,引導資源規模開發。
以需求為導向,統籌當地環境容量、資源稟賦、市場需求、交通運輸等因素,合理劃定市級砂石資源集中開采區,明確區內采礦權投放數量、開采總量、最低開采規模、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措施等準入要求,縣級在落實市級砂石資源集中開采區的基礎上,劃定砂石資源開采規劃區塊,布局一批砂石礦山,促進砂石礦保供穩價。
一、重點開采區
科學劃定重點開采區。依據大中型礦產地和重要礦產集中分布的區域特點,開發利用條件較好的成礦特征,有利于實現規模開采、集約利用的優勢,以及能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原則,落實1個省級重點開采區,劃定1個市級重點開采區。
專欄八 宿州市重點開采區 |
||||||
編號 |
名 稱 |
行政區 |
主要 礦種 |
面積 (km2) |
已設 采礦權 |
擬設 采礦權 |
ZK01 |
淮北重點開采區(宿州部分) |
埇橋區 |
煤炭 |
706.2 |
8 |
1 |
ZK02 |
蕭縣東部非金屬礦重點開采區 |
蕭縣 |
水泥用 灰巖 |
15.5 |
3 |
1 |
二、砂石土礦產集中開采區
合理劃定砂石土集中開采區。依據現有砂石礦山和建筑石料礦產集中分布的區域特點,開發利用條件較好,有利于實現規模開采、集約利用的優勢,以及能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原則,劃定11個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專欄九 宿州市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
名 稱 |
面積(km2) |
礦種 |
已設采礦權 |
擬設采礦權 |
|
CS01 |
蕭縣義安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5.3 |
建筑石料用灰巖 |
3 |
1 |
CS02 |
蕭縣虎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3.8 |
1 |
1 |
|
CS03 |
埇橋區龜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0.7 |
0 |
1 |
|
CS04 |
埇橋區四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4.3 |
2 |
1 |
|
CS05 |
埇橋區鶴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1.4 |
0 |
1 |
|
CS06 |
埇橋區大龍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1.2 |
1 |
1 |
|
CS07 |
埇橋區馮樓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1.6 |
0 |
1 |
|
CS08 |
靈璧縣喬何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0.5 |
0 |
1 |
|
CS09 |
靈璧縣堌子山-九頂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1.8 |
2 |
1 |
|
CS10 |
靈璧縣鳳凰山-青龍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2.7 |
0 |
2 |
|
CS11 |
靈璧縣牛頭山-茅山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
0.6 |
0 |
1 |
三、開采規劃區塊
規范設置開采規劃區塊。根據礦業權出讓登記管理權限和礦產資源勘查成果,結合國土空間管控要求,共落實2個省級開采規劃區塊、劃定3個市級開采規劃區塊。
一個開采規劃區塊原則上只能設置一個采礦權。符合條件的探礦權轉采礦權,原則上視同符合規劃??h級規劃應在落實市級規劃劃定的開采規劃區塊基礎上,設置本級出讓登記管理權限的開采規劃區塊。
專欄十 宿州市開采規劃區塊表 |
|||||
名稱 |
面積(km2) |
主要礦種 |
開采規模 |
投放時間 |
|
CQ01 |
碭山縣朱樓煤礦開采規劃區塊 |
44.4 |
煤炭 |
大型 |
2026-2035 |
CQ02 |
蕭縣張大屯煤礦開采規劃區塊 |
25.8 |
煤炭 |
大型 |
2026-2035 |
CQ03 |
蕭縣馬山頭水泥用灰巖礦開采規劃區塊 |
1.1 |
水泥用灰巖 |
大型 |
2022-2023 |
CQ04 |
蕭縣程蔣山北段水泥用石灰巖礦開采規劃區塊 |
1.3 |
水泥用灰巖 |
大型 |
2023-2025 |
CQ05 |
碭山縣范集勘查區礦鹽礦開采規劃區塊 |
20.3 |
鹽礦 |
大型 |
2023-2025 |
第五章 礦業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綠色勘查
加快開展綠色勘查項目示范。將綠色發展理念和生態環保的要求貫穿于地質勘查全過程,優化勘查布局,創建綠色方案,降低地質勘查活動對周邊生態環境的擾動,做好勘查區內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加強綠色勘查宣傳貫徹,保障實施效果,促進當地社區關系和諧,實現和諧勘查??偨Y綠色勘查槽探、淺鉆施工技術方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槽探施工技術體系基本框架,打造諸如安徽省碭山縣北部地熱資源調查評價等的一批綠色勘查示范項目,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實現礦產勘查與生態環保有機融合。
加大綠色勘查技術方法研究和裝備升級。深化勘查技術方法創新,加強對地質勘查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新設備的學習應用,推動勘查裝備更新升級,進一步改進綠色勘查工作手段,實現地質勘查向深部三維精準勘查找礦轉變、成果表達向數字可視化轉變,基本實現勘查模型可視化、勘查工藝環?;?、恢復治理生態化。
執行綠色勘查技術標準和規范。嚴格執行綠色地質勘查工作規范、綠色勘查指南等技術標準和規范,全面實施綠色勘查。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勘查活動的全過程,將保護生態環境作為勘查活動中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最大程度降低勘查活動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
建立綠色勘查監管制度。縣級自然資源部門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綠色勘查工作進行動態監管,督促勘查施工單位認真執行綠色勘查設計要求及規范標準??辈樨熑沃黧w應制定有關勘查生態環境保護、土地復綠等規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將綠色勘查管理內容融入日常工作,責任明確、管理措施和投入到位。
第二節 綠色礦山建設
明確綠色礦山建設任務與要求。根據宿州市礦產開發利用現狀、發展趨勢和存在問題,分區域、分階段、有計劃地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根據原國土資源部“建設綠色礦山指導意見”、“安徽省綠色礦山標準和宿州市關于推進非煤露天礦綠色礦山建設意見(暫行)”、“宿州市關于推進非煤露天礦綠色礦山建設意見(暫行)”等相關文件要求,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綠色礦山建設管理體系,推進宿州市綠色礦山標準建設工作和綠色礦山達標工作,針對宿州市礦山開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制定建設標準,爭創宿州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各類礦山按照建設標準逐步建成綠色礦山。
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目前,以錢營孜煤礦為代表的大型煤礦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以大荊山水泥用灰巖礦、龍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為代表的非煤礦山已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其余礦山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正在積極開展中。我市將繼續加強綠色礦山標準宣傳貫徹,嚴格執行綠色礦山標準,深入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新建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現有礦山對標補缺補差,爭創綠色礦山,到2025年末,綠色礦山建設邁上新水平。推進宿州市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創建工作,延伸產業鏈,完備礦產資源深加工行業,形成示范引領典型,選擇一批區位便利、資源集中、配套產業完備的縣鄉全區域打造成為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創新礦業發展新模式。
一、新建礦山準入要求
牢固樹立源頭保護理念,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預防制度建設,嚴格礦山開發準入管理,建立與礦產開發利用(設計)方案同步編制、同步審查、同步實施的“三同時”制度和社會公示制度。
將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紅線范圍劃定為限制勘查區,限制開采區;嚴格執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嚴格審查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全面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責任制。礦山企業應按照所提交的方案要求實施土地復墾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保護的義務。
二、生產礦山責任監管
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監管責任落實到礦產開發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加強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實施情況監管,按照“一礦一策”原則,提出治理標準和期限。嚴格礦山關閉條件,礦山企業沒有履行恢復治理和復墾義務或治理恢復、復墾達不到相關技術要求的,主管部門不得批準企業閉坑申請。對其遺留的地質環境破壞和土地損毀任務,要限期完成。
三、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
有序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責任人滅失或歷史遺留的廢棄礦山,按照政府組織、市場運作、多元投資、綜合治理的原則,探索建立生態修復的激勵機制,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修復工作。
第四節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
依據《安徽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 年)》,按照自然資源部及安徽省自然資源廳有關文件要求,按照同一礦種探礦權與采礦權出讓登記同級管理的原則,著重對本級審批發證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管理。
嚴格管控勘查活動。強化重點勘查區管理,重點勘查區內鼓勵各級財政資金和地質勘查基金先行部署工作,開展礦產資源勘查前期工作,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在重點勘查區內投入商業性礦產勘查。全面落實礦產資源勘查規劃分區管理制度,強化空間準入底線管理,嚴控與周邊生態環境不相符的勘查活動。已設勘查項目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各類自然保護地及風景名勝區范圍的,依法依規按程序辦理范圍變更或退出礦業權,建立勘查區塊退出機制。
穩步推進采礦權凈礦出讓。按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開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讓采礦權的“凈礦”出讓,積極推進其他礦種的“凈礦”出讓,加強礦業權出讓前期準備工作,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依據地質工作成果和市場主體需求,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會同相關部門,合理確定出讓范圍,探索礦業用地用林政策創新。
建立健全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管體系。建立勘查投入合同管理制度,督促勘查項目加大有效投入,杜絕“圈而不探”等情況,實施綠色勘查,降低生態擾動;通過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加強我市勘查活動監督管理,促進我市地質勘查行業發展。進一步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動態巡查和衛片遙感監測,推動落實多部門聯合聯動,建立協作配合制度;加強礦山儲量動態監測,健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對無證開采、越界開采、破壞性開采等各類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嚴格控制協議出讓,完善礦業權登記管理;改革礦產資源儲量管理。
第六章 重點項目
第一節 實施優勢礦產找礦項目
通過加大財政出資力度,部署戰略性和優勢非金屬礦產找礦行動,運用政策激勵社會資金出資礦產資源勘查,夯實“淮北”能源資源基地(宿州部分)、淮北重點開采區(宿州部分)和皖北大型水泥原料生產基地的保障基礎,提升我市后備資源保障能力。
重點加強采礦權深部找礦力度。通過對蘆嶺、桃園、朱仙莊、祁東等煤礦的深部勘查,實現礦山深部接替資源增儲。
開展優勢非金屬礦產勘查。開展程蔣山北段、馬山頭、馬山水泥用灰巖礦的勘查,為我市水泥等企業提供后備資源。
第二節 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
穩妥推進我市未開采利用的大中型規模礦床的開發利用,加大水泥用灰巖、瓷石、建筑石料用灰巖的開發力度,穩定煤炭開采,按照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將我市礦產資源優勢進一步轉化為經濟優勢。
推動水泥用灰巖、瓷石、鐵礦等產能釋放。積極推進蕭縣馬山頭水泥用灰巖、蕭縣丁里及丁里南瓷石礦、蕭縣旗桿樓鐵礦等開發利用項目,進一步提高資源保障程度。
有序推進砂石基地建設。按照“調控數量,釋放產能”的原則,建立建筑石料礦采礦權項目出讓管理機制,科學制定年度出讓計劃,合理有序投放砂石采礦權,建設蕭縣義安山南段、蕭縣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靈璧堌子山-九頂山等3個以上年產超500 萬噸的現代化優質機制砂石生產基地,全市建筑石料年開采總量控制在3500-4500萬噸。
第三節 實施綠色礦山建設項目
建立市級綠色礦山管理平臺,出臺市級綠色礦山建設管理辦法,建立分級管理模式,做到全市綠色礦山管理體系趨于成熟;部署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再提升行動,完善綠色礦山建設第三方評估機制;全面推進智能化信息化綠色礦山建設,鼓勵礦山企業制定綠色礦山企業標準,形成一批全國一流的標桿企業,打造宿州綠色礦山特色樣版。
建設市級綠色礦山管理名錄。建立市級綠色礦山管理平臺,形成“有進有出”的動態監督管理模式。
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鼓勵礦山企業開展智能化信息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研究,先行試點、逐步推廣,建成智能化綠色礦山。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組織領導
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做好政策銜接,形成推動規劃實施的合力。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林業局等單位建立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各縣要結合實際,全面落實市級礦產資源規劃的目標任務,有序推進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和實施。
第二節 規劃實施
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推進本規劃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在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實施工作中,要貫徹本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將本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計劃指標體系。完善規劃實施考核辦法,強化規劃實施考核。及時開展規劃實施監測與評估工作,動態調整規劃。
第三節 經費保障
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保障、礦業用地和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投入財政資金,重點保障基礎性礦產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和重要礦產地儲備。激發市場活力,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礦業綠色發展等。各地要加強重大工程領導和組織協調,優化相關項目的審批程序,優先安排財政資金,切實保障重大工程。
第四節 監督管理
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自然資源督察體系,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機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制定監管重點和工作部署,實行專項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察。強化對規劃重點區域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糾正違反規劃行為。加強規劃宣傳,推進規劃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促進規劃有效實施。
附 則
一、《規劃》由文本、附表、附圖、編制說明、專題研究報告及數據庫組成。
二、《規劃》經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同意,由宿州市人民政府批準頒布實施。
三、《規劃》實施期限為2021年至2025年。
四、《規劃》由宿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