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管省級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埇橋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開發區賦權工作部署,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管省級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賦權工作
市管各園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埇橋區政府要把賦權工作作為轉變政府職能、規范政府行為、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內容,作為推進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賦權雙方根據賦權方式明確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及時研究解決賦權事項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賦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二、穩妥做好事項交接
各賦權單位要認真做好賦權事項移交工作,主動與市管各園區對接,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及時開展業務指導培訓,移交行政審批委托專用印章、空白許可證樣本、文件檔案資料、業務手冊、服務指南、制式證明等材料,會同數據資源(政務服務)部門開放相關業務系統使用權限,確保賦權事項受理、審查、發證、監管等環節依法下放到位。市管各園區要積極對接賦權單位,接受指導監督,實現無縫銜接。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各賦權單位與市管各園區在一周內完成賦權事項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前,相關事項仍由各賦權單位辦理。
三、推動賦權落地生效
市管各園區要確保承接事項入駐轄區政務中心窗口辦理,明確辦事人員及工作要求,切實提高承接能力,依法依規實施賦權事項。賦權單位要建立健全常態化指導、督察機制,定期對賦權事項實施情況進行督導。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務服務局要采用“四不兩直”等方式,加強對賦權事項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按季度通報賦權事項不予受理、超時辦結等不規范實施情況。市數據資源局做好相關技術支持。
四、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建立園區賦權清單“即時動態與年度集中”調整相結合的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放管服”改革、“全省一單”動態調整等情況,結合園區發展需求與實施情況,及時調整完善賦權清單。
清單公布后,《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市管省級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的通知》(宿政秘〔2020〕65號)即行廢止。
附件:1.宿州馬鞍山現代產業園區賦權事項清單
2.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
3.宿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
宿州馬鞍山現代產業園區賦權事項清單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1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縣 |
水利工程項目核準水利工程項目核準(庫容在1000萬立方米以下、100萬立方米及以上水庫項目);公路項目核準(普通省道網項目);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項目核準(跨新汴河、沱河、澮河、蕭濉新河、濉河引河的項目除外);內河航運項目核準(1000噸級以下、500噸級及以上通航建筑物);城市道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跨新汴河、沱河的項目除外);其他城建項目核準(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除外) |
2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縣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3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審批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縣 |
|
4 |
發展改革部門 |
其他權力 |
上報國家的項目、計劃、補助資金等事項初審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縣 |
|
5 |
發展改革部門 |
其他權力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縣 |
|
6 |
科技部門 |
行政確認 |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縣 |
|
7 |
科技部門 |
其他權力 |
科技成果登記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 |
|
8 |
科技部門 |
公共服務 |
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推薦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 |
|
9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其他權力 |
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核準、備案 |
經濟發展部 |
委托 |
市、縣 |
|
10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
規劃建設部 |
委托 |
市、縣 |
|
11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燃氣經營許可 |
規劃建設部 |
委托 |
市、縣 |
|
12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 |
規劃建設部 |
委托 |
市 |
|
13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規劃建設部 |
委托 |
市 |
|
14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
規劃建設部 |
委托 |
市 |
|
15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規劃建設部 |
委托 |
市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16 |
人防部門 |
行政許可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 |
規劃建設部 |
委托 |
市、縣 |
|
17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宿馬城管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18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宿馬城管分局 |
委托 |
市 |
|
19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宿馬城管分局 |
委托 |
市 |
|
20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宿馬城管分局 |
委托 |
市 |
|
21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宿馬城管分局 |
委托 |
市 |
|
22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宿馬城管分局 |
委托 |
市 |
|
23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 |
宿馬城管分局 |
委托 |
市 |
|
24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企業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25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26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高校食堂、3000平方米(含)以上特大型餐飲除外。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27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28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29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個體工商戶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0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1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小餐飲、食品攤販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2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33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4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5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小餐飲信息公示卡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6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37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38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39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藥品零售(含連鎖門店)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40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41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遺失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宿馬現代產業園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42 |
生態環境部門 |
行政許可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宿馬園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縣 |
|
43 |
生態環境部門 |
其他權力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 |
市生態環境局宿馬園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縣 |
開發區將備案情況同步告知屬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44 |
生態環境部門 |
行政許可 |
排污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宿馬園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 |
|
附件2
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1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縣 |
水利工程項目核準水利工程項目核準(庫容在1000萬立方米以下、100萬立方米及以上水庫項目);公路項目核準(普通省道網項目);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項目核準(跨新汴河、沱河、澮河、蕭濉新河、濉河引河的項目除外);內河航運項目核準(1000噸級以下、500噸級及以上通航建筑物);城市道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跨新汴河、沱河的項目除外);其他城建項目核準(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除外) |
2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縣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3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審批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縣 |
|
4 |
發展改革部門 |
其他權力 |
上報國家的項目、計劃、補助資金等事項初審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縣 |
|
5 |
發展改革部門 |
其他權力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縣 |
|
6 |
科技部門 |
行政確認 |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縣 |
|
7 |
科技部門 |
公共服務 |
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推薦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 |
|
8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其他權力 |
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核準、備案 |
經濟與科技局 |
委托 |
市、縣 |
|
9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
規劃建設局 |
委托 |
市、縣 |
|
10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燃氣經營許可 |
規劃建設局 |
委托 |
市、縣 |
|
11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規劃建設局 |
委托 |
市 |
|
12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
規劃建設局 |
委托 |
市 |
|
13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規劃建設局 |
委托 |
市 |
|
14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市、縣 |
|
15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市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16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市 |
|
17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市 |
|
18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市 |
|
19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市 |
|
20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市 |
|
21 |
市市場監管局 |
行政許可 |
企業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22 |
市市場監管局 |
行政許可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23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高校食堂、3000平方米(含)以上特大型餐飲除外。 |
24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25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26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個體工商戶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27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28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小餐飲、食品攤販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29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備案。 |
30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31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2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3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小餐飲信息公示卡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34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35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36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37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藥品零售(含連鎖門店)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38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39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遺失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40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高新中心 |
委托 |
市 |
|
41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許可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高新中心 |
委托 |
市 |
|
42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高新中心 |
委托 |
市 |
|
43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許可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高新中心 |
委托 |
市 |
|
44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確認 |
不動產登記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高新中心 |
委托 |
市、縣 |
|
45 |
生態環境部門 |
行政許可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縣 |
|
46 |
市生態環境局 |
行政許可 |
排污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 |
|
47 |
生態環境部門 |
其他權力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 |
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縣 |
|
48 |
生態環境部門 |
行政許可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 |
|
附件3
宿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1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縣 |
水利工程項目核準水利工程項目核準(庫容在1000萬立方米以下、100萬立方米及以上水庫項目);公路項目核準(普通省道網項目);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項目核準(跨新汴河、沱河、澮河、蕭濉新河、濉河引河的項目除外);內河航運項目核準(1000噸級以下、500噸級及以上通航建筑物);城市道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跨新汴河、沱河的項目除外);其他城建項目核準(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除外) |
2 |
發展改革部門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縣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3 |
發展改革部門 |
其他權力 |
上報國家的項目、計劃、補助資金等事項初審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縣 |
|
4 |
發展改革部門 |
其他權力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縣 |
|
5 |
科技部門 |
行政確認 |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縣 |
|
6 |
科技部門 |
其他權力 |
科技成果登記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 |
|
7 |
科技部門 |
公共服務 |
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推薦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 |
|
8 |
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
其他權力 |
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核準、備案 |
經濟發展局 |
委托 |
市、縣 |
|
9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行政許可 |
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 |
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
委托 |
市、縣 |
開發區轄區企業 |
10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行政許可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
委托 |
市 |
|
11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行政許可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
委托 |
市 |
|
12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其他權力 |
集體合同審查 |
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
委托 |
市、縣 |
|
13 |
農業農村部門 |
行政許可 |
農藥經營許可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市、縣 |
|
14 |
農業農村部門 |
行政許可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市、縣 |
|
15 |
農業農村部門 |
行政許可 |
獸藥經營許可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市、縣 |
|
16 |
文化和旅游部門 |
行政許可 |
營業性演出審批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縣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17 |
文化和旅游部門 |
行政許可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縣 |
|
18 |
文化和旅游部門 |
行政許可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籌建審批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縣 |
|
19 |
文化和旅游部門 |
行政許可 |
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縣 |
|
20 |
衛生健康部門 |
行政許可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市、縣 |
|
21 |
衛生健康部門 |
行政許可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市、縣 |
|
22 |
應急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應急管理局 |
委托 |
市、縣 |
|
23 |
人防部門 |
行政許可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 |
建設局 |
委托 |
市、縣 |
|
24 |
新聞出版部門 |
行政許可 |
印刷企業設立、變更、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市 |
《設立、變更申請表》及時送新聞出版部門備案。 |
25 |
水利部門 |
行政許可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社會事業局 |
委托 |
市 |
按照《關于全省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水土保持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審批工作。 |
26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
建設局 |
委托 |
市、縣 |
|
27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燃氣經營許可 |
建設局 |
委托 |
市、縣 |
|
28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 |
建設局 |
委托 |
市 |
|
29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建設局 |
委托 |
市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30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
建設局 |
委托 |
市 |
|
31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建設局 |
委托 |
市 |
|
32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行政許可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 |
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經濟技術開發區分中心 |
委托 |
市 |
|
33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公共服務 |
商品房租賃合同備案 |
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經濟技術開發區分中心 |
委托 |
市、縣 |
|
34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確認 |
不動產登記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經開中心 |
委托 |
市 |
在開發區內設立不動產登記辦事窗口。 |
35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經開中心 |
委托 |
市 |
|
36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許可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經開中心 |
委托 |
市 |
|
37 |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 經開中心 |
委托 |
市 |
|
38 |
生態環境部門 |
行政許可 |
排污許可 |
市生態環境局經濟 開發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 |
|
39 |
生態環境部門 |
行政許可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市生態環境局經濟 開發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 |
|
40 |
生態環境部門 |
其他權力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 |
市生態環境局經濟 開發區管理中心 |
委托 |
市 |
開發區將備案情況同步告知屬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41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高校食堂、3000平方米(含)以上特大型餐飲除外。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42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43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44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企業登記注冊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45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46 |
市場監管部門 |
行政許可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47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48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個體工商戶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49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50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小餐飲、食品攤販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51 |
市場監管部門 |
其他權力 |
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備案。 |
52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53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54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序號 |
原實施部門 |
事項類型 |
事項名稱 |
承接機構 |
賦權方式 |
原實施層級 |
備 注 |
55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小餐飲信息公示卡遺失、損壞補(換)發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縣 |
|
56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藥品零售(含連鎖門店)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縣 |
|
57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58 |
市場監管部門 |
公共服務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遺失補辦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委托 |
市 |
|
59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市城市管理局經開區行政執法局 |
委托 |
市、縣 |
|
60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市城市管理局經開區行政執法局 |
委托 |
市 |
|
61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市城市管理局經開區行政執法局 |
委托 |
市 |
|
62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市城市管理局經開區行政執法局 |
委托 |
市 |
|
63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市城市管理局經開區行政執法局 |
委托 |
市 |
|
64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市城市管理局經開區行政執法局 |
委托 |
市 |
|
65 |
城市管理部門 |
行政許可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 |
市城市管理局經開區行政執法局 |
委托 |
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