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2015--2030)
目 錄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加強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規劃管理,有利于其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籌建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批復》(皖政秘﹝2013﹞48號),以及國家、安徽省和宿州市其他相關法規和條例,進行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的編制。本次規劃在對宿州高新區進行合理定位的基礎上,明確園區未來發展方向及策略,指導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開發建設持續穩步進行。
第二條 規劃理念
1、安全優先 持續發展
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著力構造和諧社會,為高新產業發展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強調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達到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2、產業先導 集中布局
考慮園區產業之間的關聯性和差異性,充分利用產業的前向效應和后向效應,形成企業間的工業代謝和共生關系,加強對高能耗企業的監管考核,嚴格控制資源的浪費和消耗;加強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產業的效能化建設。
3、產城互動 有機組織
高新區的升級發展關鍵在于實現從單一的產業園區向產業新城轉變,融合經濟、金融、信息、貿易、生態、生產、生活、服務、教育、文化等多元功能,尤其是產業與生活服務功能,強化城鎮在區域的產業與生活服務中心作用。
4、塑造特色 提升品質
規劃以各生產和生活單元為核,生態綠地及軸線將各管理單元緊密連接構成“軸核同構”的田園城市模式,以此作為塑造城市特色的引爆點。通過高品質的居住環境,豐富的綠化和開敞空間,文化和知識型設施,便利的社區服務設施,便捷而多元化的交通模式,構成的是更加豐富而生機勃勃的生態城市,提升城市品質。
第三條 規劃原則
1、區域協調的原則;
2、務實理性的原則 ;
3、可持續發展原則;
4、循序漸進的原則 ;
5、剛性與彈性結合的原則;
6、產業優先的原則 ;
7、特色發展的原則 ;
第四條 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0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08);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及有關環保法律法規;
4、《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04);
5、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2 號);
6、《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城鄉規劃部分)(2000);
7、《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2011.03);
8、《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
9、《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10、《安徽省“十二五”城鎮化發展規劃》;
11、《宿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12、《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
13、《宿州高新產業園總體規劃(2010—2030)》
14、皖北城市群城鎮體系規劃(2013-2030)
15、《安徽省開發區規劃編制技術導則》(征求意見稿)
16、安徽省開發區規劃編制和審批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17、國家、安徽省、宿州市相關的其它專項規劃、政策和法律文件。
第五條 規劃期限
本規劃期限為 2015 年—2030 年,其中
近期:2015 年—2020 年
遠期:2021 年—2030 年
遠景:展望至2030年以后
第六條 規劃范圍
高新區規劃用地范圍:北至泗許高速公路,西至京臺高速公路,南至唐河路(拂曉大道以西段),沿唐河路至拂曉大道向北至拱辰路(拂曉大道以東段),東至匯源大道,規劃面積7.4平方公里。
第七條 強制性內容
文本中加下劃線條文為本規劃強制性內容。
第二章 發展目標與戰略定位
造大器偉業——筑智慧產業之城,
聚美好錦繡——筑品質服務之城,
融宿水綠蔭——筑生態宜居之城,
沐城池靈毓——筑文化厚韻之城。
1、面向全國的活力高新技術開發區
2、輻射全國的可持續活力創業基地
3、引領未來的高端品質生態宜居新城
全面構筑以高端人才研發創新為基礎,以信息技術產業、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動漫產業為主導產業的“國家級高科技生態智慧園區”——云智?慧谷。
推進皖北城市群高新技術產業升級引領傳統產業轉型 :先進信息技術產業——新材料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動漫產業。
引導宿州市城市發展空間北進的先導區:現代服務業新城。
提升宿州北部和諧共生的汴北新城:文化生態宜居新城。
第三章 產業發展規劃
第十二條 產業發展策略
高新區規劃以電子信息產業、動漫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為主導,并在此基礎上逐步提升產品的技術能級,鍛造上下游產業鏈,拓展相關中大型企業;形成以高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房地產開發為輔,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生態型工業基地。
(1)“產業創新”戰略
(2)“比較優勢”戰略
(3)“產業集群”戰略
第十三條 產業定位
主導產業定位:以云計算及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產業為引領,以動漫產業為支撐,物聯網、以研發商務為配套的現代產業體系。利用云計算產業對能源、電力產能進行消化,通過電子商務、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云計算應用產業,帶動宿州制造業、能源產業的轉型升級、進一步壯大。
高新技術產業:云計算及信息技術(云計算、電子商務、影視渲染、生命科技、動漫設計制作、影視基地)、新能源新材料(環保材料、高分子材料)。
配套服務業:供應鏈管理服務(現代物流)、生產服務(研發設計、企業孵化、培訓教育)。
第十四條 產業發展布局
規劃形成信息技術產業園區、動漫游戲產業園區、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園區以及涵蓋城市綜合功能的綜合服務區。
(1)信息技術區
重點發展新一代移動通信、云計算、物聯網、移動智能終端等為主的信息技術產業,實施新型顯示、寬帶網、云計算、網絡與信息安全、導航與位置服務等科技重點專項,加強超高亮度激光投影、集成電路設計、高端服務器、海量數據處理、大型應用系統軟件、衛星移動通信、全光網絡、IPv6、智能感知與交互、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遙感數據處理與應用、多模式導航硬件系統、智能位置服務等關鍵技術與產品研發 。
(2) 動漫游戲區
主要包括游戲、動漫渲染、影視文化3大板塊。以“創意”為核心,以動畫、漫畫為表現形式,包含動漫圖書、報刊、電影、電視、音像制品、舞臺劇和基于現代信息傳播技術手段的動漫新品種等動漫直接產品的開發、生產、出版、播出、演出和銷售,以及與動漫形象有關的服裝、玩具、電子游戲等衍生產品的生產和經營的產業。
(3)新能源新材料區
①新材料
發展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及納米材料等共性基礎材料,重點引進石墨烯、集成電路、電子基礎材料等領域的配套項目,培育一批規模優勢明顯、專業化水平較高的零部件配套骨干企業,促進智能終端產業向高端化、專業化和集群化方向發展。
②新能源
風電、太陽能光伏、太陽能熱利用、智能電網和儲能系統,實施風力發電、高效太陽能、智能電網等科技重點專項技術研究。
(4)綜合服務區
以人的生活空間為基礎,圍繞產學研一體化及科技孵化功能,形成融合科技大樓、創業孵化器、商務辦公、酒店餐飲、公寓住宅、綜合娛樂等核心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服務區。
第四章 總體用地布局
第十五條 規劃策略
1、空間集約策略
2、產業集群策略
3、生態優先策略
4、產城一體策略
第十六條 規劃結構
1、 空間結構
以道路方格網為框架,結合高新區城市發展空間格局,整合區域功能,以產城互動發展為核心,形成“一心、三軸、三組團”的空間結構:
一 心——綜合服務中心
三 軸——依托北外環路形成的產業功能發展軸
依托拂曉大道形成的西部產城互動發展軸
依托人民路形成的東部產城互動發展軸
三組團——綜合服務區組團
北部產業組團
南部產業組團
2、功能劃分
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照功能將劃分為4個功能片區:
綜合服務區
信息產業園
新材料產業園
動漫產業園
第十七條 用地布局
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用地主要以工業用地M、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為主組成,總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604.93公頃。
1、工業用地
規劃一類工業用地面積為307.96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50.91%。
規劃居住用地形成三個居住組團:星匯居住組團、小黃溝居住組團以及集中安置的居民點。
規劃居住用地總面積為61.14公頃,占總用地面積的10.11%。
3、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規劃區內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主要為行政辦公和科研用地,同時在居住區周圍配套布置中小學、托幼用地。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劃面積23.52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3.89%。
(1)教育科研用地
在拂曉大道與北外環路交叉口的東南部布置一處教育科研用地,在星泉支路和紅星路交叉口的西北角布置一處小學,在匯源大道和星泉路的交叉口規劃設置一處中學、小學用地。規劃面積21.57公頃。
(2)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規劃在西外環與星泉支路交叉口東北角建設一所集醫療康復、養老、娛樂、休閑為一體的綜合性現代化社會福利院。
(3)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宗教設施:將原有的玉皇寺搬遷至朝陽路與靈罄路交叉口東北角,結合公園布置。
4、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按照生產性鄰里中心服務要求及其服務半徑,較均勻地分布于園區,提供生產性及生活性服務配套。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規劃面積28.44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4.70%。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規劃道路廣場用地面積84.48公頃,占總建設用地13.97%。
6、公用設施用地
供應設施用地中,保留現狀芒碭路與西環路交叉口的東北角110KV云計算變電站、外環二路與龍城路交叉口110KV龍城路變電站。規劃在高新區北部西環路和北外環路交叉口設置天燃氣門站一處。
環境設施用地中,在高新區北部泗許高速公路南側靠近拂曉大道設置垃圾中轉站一處,
安全設施用地中,規劃在高新區范圍外的東南部布置1座消防站,位于新汴河以北,雨陽路與港口路交叉口的西北部,能滿足高新區消防的要求。
公用設施用地面積2.13公頃,占總建設用地0.35%。
7、綠地與廣場用地
規劃區內公園綠地結合居住商業等布置,防護綠地以高速公路、道路防護綠地和河流水系防護綠地為主。
規劃綠地用地面積97.26公頃,占總建設用地16.08%。
管制范圍:
嚴格按照《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本規劃綠線包括園區范圍內的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必須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公園設計規范》等標準,結合園區內的水系藍綠線規劃,嚴格控制沿水系的綠化用地,進行綠地建設。
管制要求:
(1)城市綠線內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以及批準的規劃進行開發建設。
(2)有關部門不得違反規定,批準在城市綠線范圍內進行建設。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線內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在城市綠線范圍內,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應當限期遷出。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
(5)近期不進行綠化建設的規劃綠地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當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并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嚴格控制。
(6)原則河流綠帶控制綠線應不小于15m。
本次規劃城市藍線根據規劃所控制的河流和水渠界限劃定。
管制要求:
(1)城市藍線一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在城市藍線內進行各項建設活動,必須符合經批準的城市規劃。
(2)在城市藍線內禁止進行下列活動:
違反城市藍線保護和控制要求的建設活動;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藍線內水域;影響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設各類排污設施;其它對城市水系保護構成破壞的活動。
(3)在城市藍線內新建、改建、擴建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應當依法向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城市規劃許可,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高新區需要控制用地界線的基礎設施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市政公用設施、消防設施、避災設施。其中: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包括公共交通場站、社會停車場等內容,市政公用設施包括U1、U2和U3市政設施用地。
高壓輸電線走廊安全隔離帶的寬度,按照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建設,即220千伏高壓線走廊寬度不小于30米;110千伏的不小于15米。
4、城市紫線
規劃范圍內地面無紫線控制內容。
1、單元管理規劃原則
規劃管理單元的規模,老城區以1-2平方公里為宜,新城區不應大于5平方公里,工業區可適當放大。
(1)行政界限的統一性。
(2)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的完整性。
(3)產業發展的集聚性。
(4)土地利用的關聯性。
(5)空間界限的明確性。
(1)單元劃分范圍
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建設用地面積為6.05平方公里,本次共分為A-01、A-02、B、C、D五個單元。其中D單元以商業、住宅開發為主,A、B、C單元以高新產業為主。
(2)發展定位
堅持產城聯動發展,形成以信息產業、動漫產業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為主的工業新區。
(3)發展要點
園區產業發展以高新技術產業為核心,充分調動資源、交通、技術等各種生產力要素,加快重點項目建設與產業鏈條的拓展和延伸。突出資源高效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嚴格項目入園,加快推進園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促宿州市經濟與社會全面進步。
第五章 綜合交通規劃
第二十條 對外交通規劃
規劃以快速路、“三橫三縱”的主干道為主骨架和次干道、支路道路共同組成了外聯內通,布局合理、快速高效的區域道路網。
(1)建設快速路和干道共同構建的交通主骨架。規劃國道 206 (匯源大道)改線,對外交通由東部的港口路引導交通向北延伸,使整個園區在遠期不受過境交通的影響,而又能很好的解決區內的對外交通。
(2)規劃加強園區內各地塊間的聯系,形成便捷的區內次道路網絡。該路網是快速干道的次級路網。
(3)規劃建設長途汽車站一座,布置在高新區東部港口路與北外環交叉口的西南角,占地 7.73 公頃,以滿足區域內居民的出行需求。
2、鐵路交通規劃
高新區距離宿州市火車站5.0公里,距離京滬高鐵宿州高鐵站23里,園區要充分利用京滬高鐵的帶動性優勢,為高新區的發展提供人才、技術的支持。
1、主干路路網結構
高新區道路網可分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級。規劃主干道紅線寬度一般為 40 米以上,次干道紅線寬度為 24 米以上,支路紅線寬度為 18 米以上。部分道路紅線寬度根據具體情況可作適當調整。
整體道路網結構可概括為:“三橫三縱”的主干路結構。
“三橫”由北至南分別為:北外環路、拱辰路、唐河路。
“三縱”:拂曉大道、人民路、匯源大道。
規劃主干道原則上以機動車交通為主,沿街兩側用地嚴格控制出入口,平交路口機動車道應增加車道數。規劃主干道道路紅線寬度一般為 40-72 米。
2、次干路系統
次干路道路紅線寬度為 24-50米,有外環二路、星泉路、芒碭路、西環路、光華路、龍城路、臨溪路、靈磬路。
3、支路系統
規劃中保留現有支路,注重支路的連貫性,有利于公交線路進入居住區設置站點,方便自行車出行。本次規劃只規劃了部分的城市支路,紅線寬度一般在 18—24 米及以下,有興泉支路、紅星路、西安路、東安路、風華路、朝陽路。
(1)道路平面控制
道路平面控制點坐標,根據1:1000電子地形圖進行設計,道路設計坐標系采用以西安坐標系,對道路交叉口進行定位控制,并對道路圓曲線半徑進行控制。
規劃所定坐標、道路平面形式,原則上不要輕易改動,應嚴格控制執行,在具體道路設計及施工放樣時,經規劃管理部門同意后,可根據大比例的地形圖作局部調整,但應考慮與其他道路的平順銜接,并滿足《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所規定的技術要求。
(2)道路豎向控制
規劃地區道路豎向根據1:1000地形圖進行,以1956年黃海高程系為依據。
規劃所定控制點及地塊內部標高原則不宜改動,經規劃管理部門同意后,在具體道路設計及地塊開發時,可根據大比例的地形圖,作局部的調整,但須考慮與其它道路的平順銜接及地下管線敷設的要求。
道路規劃橫坡為1.0%—2%。
第二十二條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
1、停車場
根據《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停車場用地面積應按規劃城市人口每人 0.8~2.0 平方米計算,規劃停車場面積約 5.02 公頃。停車場主要布置在商業區、城市出入口及城市汽車客運站等處。
2、公交首末站
規劃高新區范圍內新建公交首末站 2座,分別位于高新區用地邊緣緊鄰城市干路。
3、公共加油站
城市公共加油站通常設置于城市大型機動車停車場和城市出入口處,在城區范圍內,規劃公共加油站2處,總用地面積 0.48 公頃。
第二十三條 城市公共交通規劃
規劃設公交停車保養場1處,位于泗許高速公路與京滬鐵路交叉口東南角處。
公交首末車站設置在城區各主要客流集散點附近,首末站的建設規模應根據每條營運線路所配營運車輛的數量確定,規劃用地面積宜按每輛標準車用地90—100平方米計算,位于城市邊緣區或近郊的首末站或所配車輛過少的首末站,宜結合用地條件放寬用地標準。
規劃高新區規劃BRT公交線路,分別聯系南部老城區和東部高鐵新城。
公交站點服務面積按500米計算,不小于高新區建設面積的90%,主要道路采用港灣式,對交通量不大的道路可按順直式設置,各公交站點應設置帶有座椅和遮雨設施的侯車亭。
第六章 綠地系統與景觀風貌規劃
以建設國家級生態園林城市為總體目標。根據宿州總體布局,利用現有水體、農田、岸線等自然條件,采用點狀、塊狀和帶狀綠地相結合的布局手法,分割城市組團,形成城市綠色網絡。在此基礎上規劃各類綠地和公園,建設生態控制區,形成以組團式、濱水綠地公園為城市特色的綠地景觀系統。
城區綠化建設指標為:2030年建成區綠地面積為 97.26公頃,城市綠地率、綠化覆蓋率和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分別達到 38%、45%和 12.0 平方米。
第二十五條 綠地系統布局規劃
充分利用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形成“綠軸串聯、綠絡連珠;圈層架構、生態隔離”網絡狀綠化結構體系。
規劃在靈馨路與朝陽路交叉口結合教堂布置一處綜合公園,具有游憩、娛樂、休閑功能。設有社區公園4處。帶狀公園主要沿城區河流水系以及重要道路布置。規劃水面兩側綠化帶一般寬度為 20~100 米,最窄處寬度不得低于 8 米。
規劃在重要的公共場所,道路交叉口,標志性景觀、重要建筑等地段設置街旁綠地,每處面積不小于 3000 平方米,每處服務半徑不大于 1000 米。
2、 生產防護綠地
除河道特定設計的河道藍線控制以外,其他河流兩側各留有不少于30米左右的防護綠帶,或根據特定邊界控制。
對外交通道路兩側各留有15~30米的防護綠帶。
變電站按供電工程規范留有相應寬度的綠帶。
鐵路兩側各留有30米以上寬度的防護綠化帶。
泗許高速公路、京臺高速公路、京滬鐵路兩側的防護林帶。
3、 附屬綠地
休閑療養區、休閑娛樂區的規劃綠地率 55-65%;對生產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工廠企業,規劃綠地率 40-50%。
公共設施用地綠地率控制在 35%以上,其中行政辦公類綠地率 35%以上,商業金融類綠地率 35%以上,文化娛樂類 35%以上,體育類 35%以上,醫療衛生類 35%以上,教育科研類 40%以上。
大型超市不低于 20%。
工業用地綠地率:工業綠地率在 15%以下。根據工廠的不同性質和污染的不同類型,選擇吸附性強、抗污染性強的具有凈化空氣能力的樹種進行布置。
市政設施綠地率在 30%以上。
公園綠地的綠地率不低于 75%。
4、 道路綠地
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得小于 40%;紅線寬度大于 50 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 30%;紅線寬度大于 40—50 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 25%;紅線寬度小于 40 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 20%。公共活動廣場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于廣場總面積的 25%;車站、碼頭、機場的集散廣場,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于廣場總面積的 10%。
沿高新區交通性主干道布置交通綠地,原則上主干道兩側各有 10-20 米寬度的道路綠化帶。
5、河流水系規劃
高新區周邊主要水體有汴河、濉河、唐河、新北沱河、看花溝、小黃溝等。規劃在保留城市現有河流水系的基礎上,通過疏浚、整治、新挖等措施的形成高新技術開發區城市生態水系。
第二十六條 景觀空間結構
以“水、城、綠”為特色,形成“核心引領、綠廊延展;點軸布局、系統有序;多元風貌、和諧共生”的景觀結構體系。
根據用地功能組織規劃形成3個景觀區域,即工業景觀風貌區、城市景觀風貌區、游園景觀風貌區。
1、開放空間
開放空間系統包括公園、廣場和自然開敞空間,三者之間的有機結合,使居民既感受到人工的景觀肌理,又享受到自然帶來的天然感受。廣場、公園空間突出個性,是軸線空間的設計節點。
公園:主主要包括小黃溝公園,十馮溝公園等、人民路公園、玉泉寺公園、臨東公園。
門戶:高速出入口、主要對外道路出入口。
2、標志建筑
主要包括中卡通動漫園、科技服務中心、云計算數據中心、呈泰研發大樓、文化創意研發建筑組群等。
第七章 公用設施規劃
1、用水量預測
根據園區用地構成及用水量指標,可算出最高日需水量為:3.70萬立方米/日。
2、水源規劃
水源地不在高新區范圍內,處于高新區西南側,高新區規劃利用的汴北水廠取水是在南區空隙水源地,遠景根據上位規劃,依靠區域引水工程利用“淮水北調“水源作為城市供水。
3、水廠規劃
高新區根據《城市給水工程規專項劃》,利用汴北水廠,汴北水廠負責供應汴北新區以及高新區的水量供應。規劃近期采用汴北水廠,遠期結合淮水北調進行地表水供水,滿足整個區域的彈性需求。
4、管網布置
規劃高新區供水管網規劃兩套管網系統:一套是供應生活、公建和部分工業企業用水的主供水系統,由城市自來水廠供水;一套是供應工業、市政和道路綠地澆灑用水的供水系統,由城市污水處理廠供水。
配水主要管線采用環形管網布置,以保障管道安裝、檢修或發生事故時不間斷供水。配水管道采用普壓鑄鐵管,并設消火栓,消火栓間距不超過120m。
1、排水體制
規劃全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體制。
2、污水量預測
污水排放總量由給水規劃水量,預測遠期平均日污水量為 2.45萬立方米。
3、污水處理廠
高新區內沒有規劃污水處理廠,規劃利用汴北污水處理廠。規劃污水排入雨陽路和京滬鐵路交叉口西北角新建污水處理廠,一期規劃規模為 8 萬立方米/日(二期規劃規模為 8 萬立方米/日),用地約 8.4 公頃。
高新區工業污水經企業自身處理達到宿州市滿足工業污水排放標準,排入市政管線后排入污水處理廠。
4、排水管網規劃
污水管網分三片分別通過主干管進入污水處理廠,以重力流為主,局部采用泵站提升。雨水管沿規劃道路就近排入自然水體鋪設。
遠期雨水、污水管分設獨立排放,將現狀合流排水管改造為雨水管。
1、用電負荷預測
規劃采用單位用地面積負荷密度法對高新區電力負荷進行預測,根據本高新區用地功能及相關控制指標進行計算,得出高新區總負荷為6.99萬千瓦??紤]到居住用地及公共設施用電高峰的避讓以及各地塊負荷同時最大運行情況,選取同時系數為0.7,則高新區最大負荷約4.90萬千瓦。
2、電源規劃
高新區范圍內變電站有2 座,分別位于芒碭路與西外環交叉口東北角110KV云計算變電站,外環二路與龍城路交叉口西南角110KV龍城路變電站(北)。
高新區電源由上述兩個變電站和位于高新區外圍南側拱辰路與龍城路交口的110KV龍城路變電站(南)同時提供,保證供電安全。
3、電網規劃
與宿州城區的用地布局相配合,宿州電力網絡布置按照中壓和高壓兩個等級分別布設。
高壓走廊寬度控制:城區內 220KV不小于 40 米、110KV不小于 20 米。 原則上電力線路應設在路的東側及南側。
高壓電力線路規劃 110KV 及以上級別高壓送電線路采用地下電纜線路。
1、電信
預測宿州高新區通信需求量達到1.98萬門。結合汴北新區處電信局資源共享。移動通訊適時由第二代向第三代業務平臺過渡。
移動通信交換機房結合各通信市場發展結合規劃電信局進行布置。規劃按照500-1000米服務半徑合理設置移動基站,每座所需建筑面積按照50平方米控制。
2、郵政
郵政局利用汴北新區郵政支局共享,位置處于拱辰路、匯源路交叉口處。
3、廣播電視
采用普及率法進行有線電視端口預測,規劃廣播電視覆蓋率達到100%,有線電視入戶率達到100%。有線電視端口預測指標為2端/戶。
1、天然氣設施選址布局
規劃高新區以天然氣為氣源,氣源由西側淮北市梧桐大道次高壓燃氣管線引入,接西部天然氣門站供氣,通過管網供給規劃范圍內各類用戶用氣。
規劃沿主次干道敷設城市燃氣干管,形成環狀。規劃范圍內的天然氣管道管徑待燃氣工程專項規劃具體確定。
2、輸配系統壓力等級和系統組成
輸配系統組成:遠期工程輸配系統由天然氣接收門站、高壓A級(4.0Mpa)輸氣管道、高中壓調壓站、中壓A級(0.4MPa)輸配管網、中低壓調壓設施、庭院戶內管道等組成。
3、天然氣的耗熱定額及用氣量指標
根據對高新區各類用戶燃氣、燃料耗量的調研分析及對增長趨勢的預測,參照同類型分區的相關資料,確定各類用戶的耗熱定額及相應的天然氣用氣量如下(天然氣標準狀態下低熱值取8810Kcal/ m3):
用戶 |
耗熱定額 |
天然氣用氣量指標 |
|
居民 |
生活用氣 |
60萬大卡/人.年 |
68.10米3/人.年 |
商業及 公建 |
賓館 |
280萬大卡/床.年 |
317.8米3/座.年 |
飯店 |
350萬大卡/座.年 |
397.3米3/座.年 |
|
一般餐廳 |
240萬大卡/座.年 |
272.4米3/座.年 |
|
醫院 |
90萬大卡/床.年 |
102.2米3/床.年 |
|
學校 |
55萬大卡/人.年 |
62.4米3/人.年 |
|
幼兒園 |
40萬大卡/人.年 |
45.4米3/人.年 |
|
工業 |
鍋爐等 |
|
~68米3/噸.時 |
交通 |
公交大巴 |
|
35米3/百公里 |
出租車 |
|
9米3/百公里 |
|
空調 |
燃氣直燃機 |
126大卡/㎡.h |
0.014米3/㎡.h |
第八章 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規劃
1、環境保護規劃目標
(1)空氣:遵照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執行,園區建成后,其環境空氣質量為二級標準。
(2)水質:高新區內其它河流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有漁業功能的執行《漁業水質標準》GB11607-89標準。水域應按國家級園林城市地表水水質標準進行保護。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
地下水質量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
(3)噪聲:遵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交通干線沿線噪聲控制在 70DB(A)以下??刂平煌ㄔ肼曉?,合理規劃道路系統,實現交通分流,加強交通管理和綠化工作。積極開展噪聲治理工作,加強商業噪聲源的管理,基本解決噪聲污染問題,使主要生活區達到安靜標準。
(4)固體廢物:固體廢棄物的處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般工業廢物儲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鼓勵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
2、綜合環境區劃
一類環境保護區:風景區、療養區、一類居住用地、高級賓館、城市公園。大氣環境執行一級標準,噪聲標準白天ld≤55dB(A),夜間ln≤45dB(A)。
二類環境保護區:居民文教區、科研區、機關區、居住商業混合區、居住工業混合區、商業中心區。大氣環境執行二級標準,噪聲標準白天ld≤55dB(A),夜間ln≤50dB(A)。
三類環境保護區:工業區、倉儲區。大氣執行三級標準,噪聲標準白天ld≤55dB(A),夜間ln≤50dB(A)。
道路交通干線白天噪聲ld≤65dB(A),夜間ln≤55dB(A)。
3、環境保護實施措施
把推動清潔生產作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方面和建立環境發展綜合決策機制的重要內容,切實轉變工業經濟增長和污染防治方式,建立比較完善的清潔生產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在農業產品的加工區,要建立生態型工業產品生產,切實保護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相關地段。
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對污染能夠達到排放標準,但耗水、耗能較大,難以達到污染物總量控制標準的工業企業,實行污染總量排放指標限期治理,限期內難以達到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實行限產制度直至關停。
1.規劃目標
道路清掃保潔實現全日制保潔,道路清掃機械化程度近期 40%,遠期 60%。
生活垃圾袋裝化率近期 80%,遠期 100%,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率 100%。
糞便無害化處理率近期 90%,遠期為 100%。
按部頒標準二類以上水沖式公共廁所比例近期 70%,遠期 100%。
清運作業機械化、半機械化率近期 60%,遠期 90%。
2.環衛設施規劃
垃圾收集方式采用袋裝、垃圾屋收集,沿路垃圾箱按商業大街 30 米,交通干道 60 米,一般道路 90 米間隔設置。
總體規劃中芒碭路與臨溪路處1個環境衛生管理站,服務于汴北新區與高新區,管理站用地面積1500~2000平方米,內駐高新區區容環衛監察隊。
垃圾經轉運站運分別運至宿州城南的垃圾焚燒廠和填埋場。
第九章 綜合防災規劃
1、防洪標準
確定全市防洪標準:高新區防洪標準定為 100 年一遇;排澇標準按 20 年一遇。
對相關河流堤壩進行除險加固;宿州下游河道進行疏浚治理,護岸加固;高新區內排水渠:根據城區雨水流域分區,校核各排水渠排水流量,并疏通下游接入河道使城區排水暢通。
2、排澇標準:
采用20年一遇24小時暴雨在一天排除的排澇標準,保證場地不受淹.
1、消防站規劃
服務高新區規劃2座消防站:“汴北 1#消防站、汴河消防站” 。
汴河消防站(一級普通消防站)主要承擔汴北新區中部南部的滅火任務。“汴北 1#”消防站西環消防站位于西環路與北外環交叉口,結合汴北新區共同使用。
汴北 1#消防站(二級普通消防站)主要承擔高新區北部區域的滅火任務,位于拂曉大道與北外環二路交叉口處。
2、消防供水規劃
消防用水取自市政給水管網,消防給水管徑不應小于 100 毫米,布置于城市主要道路上的消火栓間距不應超過 120 米,末端消火栓的水壓不應小于 0.15 千 pa,流量不應小于 15 升/秒,在管網壓力低的城區和高層建筑集中區應設供水增壓站。
3、消防通道及疏散、避難場地規劃
依托高新區主、次干道及其支路,特別應加強作為消防車主要通道的次干道、支路規劃及其建設,以保證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充分利用高新區各類公園、廣場、綠地、體育場及學校、單位內的廣場、運動場地作為城市防災的緊急疏散、避難用地。在城市改造和開發建設中,宜開辟一些空地作為城市廣場、綠地等兼作疏散、避難用地。
消防站的供電負荷等級不低于二級。
1、抗震設防
一般建設工程全部達到《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01)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工程、重要基礎設施以及地震動參數分界線兩側各4公里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全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抗震設防。
2、 避震疏散規劃
盡快建立市防震減災應急指揮中心,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開展地震小區劃,加強疏散通道和疏散場地建設。
第三十九條 人防規劃
1、人防工程建設和園區建設相結合。
2、人防工程建設和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相結合。
3、從人防的要求出發,在建設中合理控制人口和建筑密度,園區內道路系統中的快速路和主要對外交通干道作為人防疏散干道,其兩側不宜布置高層建筑,保證道路的暢通,做到順利疏散和方便救助,確保戰時快速有效地疏散人員,并增強對戰爭時次生災害的防御能力。
4、按照1平方米/人的標準建設人防工程,安排好掩蔽工程、疏散手段和后方基地。
第十章 近期建設與遠景規劃設想
1、開發規模
規劃范圍內近期城市建設用地總面積為253.02公頃,人民路等城市干道近期主要承擔城市過境交通功能,故其用地面積共計26.98公頃不計入高新區近期城市用地面積;高速公路兩側安全防護綠地共計31.98公頃不計入高新區近期綠地與廣場用地。近期高新區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194.06公頃,以此作為計算高新區近期城市建設用地構成比例的基數。
2、建設重點
宿州孵化器中心、標準廠房、職工公寓、居民安置區等。
道路交通與市政基礎設施先行建設,保證高新區的正常啟動。
1、工業用地
加快城區工業用地置換,近期規劃工業用地面積為79.56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41.00%。
2、居住用地
規劃居住用地形成兩個居住組團:星匯居住組團、小黃溝居住組團。
以及集中安置的居民點。興建高新區職工公寓、社區鄰里中心,滿足居民對生活配套、服務設施的需求。近期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52.48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27.04%。
3、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主要為教育科研用地,同時在居住區周圍配套布置中小學、托幼用地。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劃面積10.78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5.55%。
(1)教育科研用地
在匯源大道和星泉路的交叉口規劃設置一處中學、小學用地。規劃面積10.5公頃。
(2)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宗教設施:將原有的玉皇寺搬遷至朝陽路與靈罄路交叉口東北角,結合公園布置。近期加強對城區內零散商業網點的整治,在人民路和星泉路交叉口建設商業購物街區,建設成為高新西區的綜合商業中心。
4、商業服務業設施用
近期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按照用地綜合服務的布局結構,主要分布于綜合服務區,提供生產性及生活性服務配套。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規劃面積9.78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5.04%。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以建設部《市政工程設計技術管理標準》為基本標準,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城區道路系統。近期重點建設的主要道路有:星泉路、拱辰路等。近期規劃道路廣場用地面積11.54公頃,占總建設用地5.95%。
6、公用設施用地
供應設施用地中,保留現狀芒碭路與西環路交叉口的東北110KV云計算變電站,另外利用現有的外環二路與龍城路交叉口110KV龍城路變電站。
在高新區范圍外西環路和北外環路交叉口設置天燃氣門站一處。
安全設施用地中,規劃在高新區范圍外的東南部布置1座消防站,位于新汴河以北,雨陽路與港口路交叉口的西北部,能滿足高新區消防的要求。
公用設施用地面積0.58公頃,占總建設用地0.30%。
7、綠地與廣場用地
規劃區內公園綠地結合居住商業等布置,防護綠地以高速公路、道路防護綠地和河流水系防護綠地為主。
規劃綠地用地面積34.76公頃,占總建設用地15.12%。
遠景城市建設用地發展,避免采用攤大餅的形式,而是發展到一定規模以后跳躍式發展。一是參與“宿淮一體化”建設,遠景向北結合現狀生態環境資源,發展現代農業與符離鎮形成共享互補產業,構成生態城市格局。同時,東部開闊地區將是對接高鐵新區遠景發展的第二備用區域。
第十一章 附則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圖紙和附件(說明書)三部分組成,規劃文本和圖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規劃是指導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的法定文件和進行建設管理的依據,在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活動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執行本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非經履行法定程序都無權變更本規劃。
因園區建設需要單獨編制的各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等,均應按照本規劃的要求進行。
本規劃經法定程序批準之日起執行。本規劃由宿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
附表一:
宿州高新區現狀用地構成表(2015) |
||||
大類 |
中類 |
用地名稱 |
用地面積(ha) |
占城市建設用地比例(%) |
R |
|
居住用地 |
34.00 |
7.91% |
R1 |
一類居住用地 |
5.28 |
1.23% |
|
R2 |
二類居住用地 |
28.72 |
6.68% |
|
A |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
3.84 |
0.89%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1.89 |
0.44% |
|
A6 |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
1.67 |
0.39% |
|
A9 |
宗教設施用地 |
0.28 |
0.07% |
|
B |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17.31 |
4.03% |
B1 |
商業用地 |
7.86 |
1.835% |
|
B2 |
商務用地 |
1.62 |
0.38% |
|
B4 |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0.48 |
0.11% |
|
M |
|
工業用地 |
255.32 |
59.34% |
M1 |
一類工業用地 |
255.32 |
59.34% |
|
S |
|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57.16 |
13.28%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52.34 |
12.16% |
|
S4 |
交通場站用地 |
4.82 |
1.12% |
|
U |
|
公用設施用地 |
1.86 |
0.43% |
U1 |
供應設施用地 |
1.86 |
0.43% |
|
G |
|
綠地與廣場用地 |
68.11 |
15.85% |
G1 |
公園綠地 |
9.62 |
2.24% |
|
G2 |
防護綠地 |
40.32 |
9.37% |
|
H11 |
城市建設用地 |
430.28 |
100% |
|
閑置地 |
|
198.67 |
|
|
E |
非建設用地 |
81.05 |
|
|
E1 |
水域 |
8.37 |
|
|
生態用地 |
72.68 |
|
||
合計 |
740.00 |
|
附表二: 宿州高新區規劃建設用地匯總表(2015-2030)
大類 |
中類 |
用地名稱 |
用地面積(hm2) |
占城市建設用地比例(%) |
|||
R |
|
居住用地 |
61.14 |
10.11% |
|||
R1 |
一類居住用地 |
5.28 |
0.87% |
||||
R2 |
二類居住用地 |
55.86 |
9.23% |
||||
A |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
23.52 |
3.89%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21.57 |
3.57% |
||||
|
A6 |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
1.67 |
0.28% |
|||
|
A9 |
宗教設施用地 |
0.28 |
0.05% |
|||
B |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28.44 |
4.70% |
|||
B1 |
商業用地 |
26.34 |
4.35% |
||||
B2 |
商務用地 |
1.62 |
0.27% |
||||
B4 |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0.48 |
0.08% |
||||
M |
|
工業用地 |
307.96 |
50.91% |
|||
M1 |
一類工業用地 |
307.96 |
50.91% |
||||
S |
|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84.48 |
13.97%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78.71 |
13.01% |
||||
S4 |
交通場站用地 |
5.77 |
0.95% |
||||
|
S41 |
公共交通場站用地 |
0.75 |
0.12% |
|||
|
S42 |
社會停車場用地 |
5.02 |
0.83% |
|||
U |
|
公用設施用地 |
2.13 |
0.35% |
|||
U1 |
供應設施用地 |
1.79 |
0.30% |
||||
U2 |
環境設施用地 |
0.34 |
0.06% |
||||
G |
|
綠地與廣場用地 |
97.26 |
16.08% |
|||
G1 |
公園綠地 |
10.05 |
1.66% |
||||
G2 |
防護綠地 |
87.21 |
14.423% |
||||
H11 |
城市建設用地 |
604.93 |
100.00% |
||||
其他 |
|||||||
E |
非建設用地 |
|
|
||||
E1 |
水域 |
8.37 |
|
||||
|
|
生態用地 |
126.70 |
|
|||
合計 |
740 |
|
附表三:
宿州高新區近期建設用地匯總表(2015-2020)
宿州高新區近期規劃用地構成表 |
||||
大類 |
中類 |
用地名稱 |
用地面積(公頃) |
比例(100%) |
R |
|
居住用地 |
52.48 |
27.04% |
R1 |
一類居住用地 |
5.28 |
2.72% |
|
R2 |
二類居住用地 |
47.2 |
24.32% |
|
A |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
10.78 |
5.55% |
A33 |
中小學用地 |
10.5 |
5.41% |
|
A9 |
宗教設施用地 |
0.28 |
0.14% |
|
B |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9.78 |
5.04% |
B1 |
商業用地 |
9.78 |
5.04% |
|
M |
|
工業用地 |
79.56 |
41.00% |
M1 |
一類工業用地 |
79.56 |
41.00% |
|
S |
|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11.54 |
5.95%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1.54 |
5.95% |
|
U |
|
公用設施用地 |
0.58 |
0.30% |
U1 |
供應設施用地 |
0.58 |
0.30% |
|
G |
|
綠地與廣場用地 |
29.34 |
15.12% |
G1 |
公園綠地 |
7.99 |
4.12% |
|
G2 |
防護綠地 |
21.35 |
11.00% |
|
H11 |
|
城市建設用地 |
194.06 |
100% |
|
不計入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的高速公路及城市道路 |
26.98 |
|
|
|
不計入綠地與廣場用地的高速公路防護綠地 |
31.98 |
|
|
合計 |
|
|
253.02 |
|
附表四:
宿州高新區規劃道路一覽表
道路等級 |
道路名稱 |
道路走向 |
道路紅線寬度(米) |
斷面形式 |
主干道 |
拂曉大道 |
南北 |
66 |
4.0+5.0+4.5+15.5+8.0+15.5+4.5+5.0+4.0 |
人民路 |
南北 |
66 |
4.0+5.0+4.5+15.5+8.0+15.5+4.5+5.0+4.0 |
|
匯源大道 |
南北 |
50 |
5.0+5.5+3.0+23.0+3.0+5.5+5.0 |
|
北外環路 |
東西 |
72 |
4.0+7.5+4.5+16.0+8.0+16.0+4.5+7.5+4.0 |
|
拱辰路 |
東西 |
66 |
4.0+5.0+4.5+15.5+8.0+15.5+4.5+5.0+4.0 |
|
唐河路 |
東西 |
60 |
3.5+5.0+3.0+15.5+6.0+15.5+3.0+5.0+3.5 |
|
次干道 |
西環路 |
南北 |
40 |
3.5+3.5+2.5+21.0+2.5+3.5+3.5 |
光華路 |
南北 |
30 |
4.5+21.0+4.5 |
|
龍城路 |
南北 |
40 |
3.5+3.5+2.5+21.0+2.5+3.5+3.5 |
|
臨溪路 |
南北 |
40 |
3.5+3.5+2.5+21.0+2.5+3.5+3.5 |
|
靈馨路 |
南北 |
40 |
3.5+3.5+2.5+21.0+2.5+3.5+3.5 |
|
外環二路 |
東西 |
40 |
3.5+3.5+2.5+21.0+2.5+3.5+3.5 |
|
星泉路 |
東西 |
40 |
3.5+3.5+2.5+21.0+2.5+3.5+3.5 |
|
芒碭路 |
東西 |
40 |
3.5+3.5+2.5+21.0+2.5+3.5+3.5 |
|
紅星路 |
南北 |
40 |
5.0+14.0+5.0 |
|
支路 |
西安路 |
南北 |
18 |
3.0+12.0+3.0 |
東安路 |
南北 |
24 |
5.0+14.0+5.0 |
|
風華路 |
南北 |
24 |
5.0+14.0+5.0 |
|
朝陽路 |
東西 |
30 |
4.5+2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