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機關職能
第一條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宿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4號)和《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宿發〔2019〕2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
第三條 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文化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文物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旅游公共服務建設和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持農村和貧困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負責市級文化、文物、旅游、新聞出版和廣電等的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監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對文化、文物、旅游、新聞出版和廣電等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文物、旅游、新聞出版和廣電等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文物、旅游、新聞出版和廣電等市場。
(十)在市域范圍內,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等,指導縣(區)廣電事業建設并實施行業管理。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游、新聞出版和廣電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鑒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十三)指導、管理文化文物和旅游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文化文物和旅游交流活動。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文電、會務、檔案、信息、信訪、安全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游等設施建設。擬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政策規定,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組織擬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中長期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擬定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承擔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應訴和行政復議等有關工作。
(二)人事科。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干部培訓、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辦文化、藝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提出對外和對港澳臺文化交流政策建議,開展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工作。負責工青婦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三)公共服務與藝術科。擬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以上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四)行政審批科。承擔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等行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文化、文物、旅游和廣播電視經營行業協會、學會開展工作。負責落實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按要求統一集中辦理政務服務事項。
(五)資源開發科。承擔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發展。指導全市旅游整體形象和重要旅游產品的對外宣傳推廣工作,指導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紅色旅游相關工作。
(六)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科。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和旅游市場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文化市場和旅游市場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并監督實施。管理文化娛樂市場、文藝演出市場、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藝術市場、文藝培訓市場等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監管文化和旅游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標準化創建評定工作。統籌相關科室旅游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游市場、旅游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依法對導游證、導游人員的導游活動實施管理。指導協調旅游教育、培訓機構及旅游企事業單位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考試和等級考核工作。重點監督各類旅游景區(點)、度假區、星級旅游飯店、等級旅游民宿、旅行社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七)文物事業管理科。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規定并監督實施。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考古發掘、博物館業務、文物宣傳、文物安全、文物鑒定、文物信息化及科學研究。組織、指導、協調世界文化遺產、國家和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工程,構建革命文物保護傳承體系。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博物館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規劃。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組織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評審工作。
(八)廣播電視管理科。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道和應急播報。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市電視動畫片、理論文獻片、紀錄片的制作和播出。承擔全市電視劇制作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調控全市電視劇的播出。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字電視業務的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對信息網絡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擬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施和電臺、電視臺等重點單位安全保護工作。組織廣播電視對外交流推廣活動。擬訂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科技發展行業標準,協調推進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項目攻關。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計量檢測和技術成果應用轉化工作。
(九)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科。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地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領域的重大案件。組織協調督辦文化和旅游市場舉報和投訴。
(十)產業發展科。擬訂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游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統籌全市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和招商引資工作。承擔文化、文物、旅游、廣播電視行業領域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裝備技術提升。
(十一)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機關群團組織的工作。機關黨委設立機關紀委,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紀檢、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
三、辦公地址
宿州市埇橋區銀河一路561號(民政大樓11樓、13樓)
四、辦公時間
周一到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有工作人員值班
五、聯系方式
電話:0557- 3688063 傳真:0557-3688002
六、網站地址
http://ct.ahsz.gov.cn/
七、郵箱編碼
郵編:234000
八、單位負責人
黨組書記、局長:李偉